2014年文学院广播电视艺术学专业教师招聘考核方案

 吕秋颍     2014-05-07     

根据《阜阳师范学院2014年进人办法及进人计划》和《阜阳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院人字〔2006〕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广播电视艺术专业教师,特制订此考核方案。

一、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招聘名额

招聘岗位:广播电视艺术学教学科研岗位;

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广播电视艺术学或相近专业(新闻学、传播学等);

学历或职称要求:全日制普通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阶段也应是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

年龄要求:硕士,30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或具有硕士学位的副教授,40周岁以下(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招聘人数:1人;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于2014年5月10日前,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以纸质或电子文档的形式提交文学院进行审核。

三、考核程序

(一)应聘材料的收集和整理

根据文学院2014年进人办法,对向我院所投递的应聘人员简历进行汇总、筛选和整理。

(二)应聘人员的遴选

根据《文学院2014年人才引进办法及进人计划》的规定,通过文学院党政领导及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党政联席扩大会议,遴选出参加面试的候选人。

(三)授课能力及面试考察

1.试讲(自选相关专业内容,时间为15分钟);

2.面试(主要考查相关专业理论及实际操作能力);

3.审核、评价已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考查科研能力与潜质)。

温馨提示:应聘人员参加考核时,须提交学位证书、相关论文复印件。

(四)考核时间、地点

时间初定为5月12日(周二)上午8:30开始,地点为新校区教学主楼204教室。

如有调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评分方法

1.试讲评分根据《阜阳师范学院教学考核听课评价表》进行,去掉评委最高分和最低分,然后算平均分,满分100分。

2.面试评分去掉评委最高分和最低分,然后算平均分,满分100分。

3.论文、成果评价去掉评委中最高分和最低分,算出平均分,满分100分。

(六)考核成绩及公示

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以上三项考核成绩按50%、40%、10%的比例,累计加总,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研究推荐进入学校复试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人事处,由学校研究确定复试时间。

四、咨询电话

0558-2596958 0558-2596956

五、监督举报电话

人事处:0558-2596259

监察室:0558-2593816

文学院

二〇一四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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