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招聘简章

 吕秋颍     2013-03-12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经阜阳师院研究同意,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岗位指标:数学教师1人,语文教师2人。

2.应聘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拟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任职的条件和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奉献精神,身心健康。

2、具有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的学历。

3、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

4、本科应届毕业生,年龄25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年龄28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后出生)。有两年以上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经验的历届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

(1)结业或肄业者;

(2)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3) 与其他就业单位已签订就业协议,原签约单位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者;

(4) 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秘人[2004]56号)文件规定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不符合申请教师资格条件者。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20日-3月24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周末有人集中接待。

2.地点:阜阳师范学院附小一楼。

3.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一份,近期2寸同底版免冠彩照2张;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在毕业时补齐。

4.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

5.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6.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13年4月3日到报名点领取。

四、考核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2013年4月6日上午8:00——11:00;地点:附中教学楼。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2.笔试内容(100分)

(1)通用卷: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分值:40%);

(2)分科卷:新课程标准(九年制义务教育部分,分值:10%)、小学(语文、数学)教材教法(分值:50%)。

2.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按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替补。

(二)面试(100分)

1.内容:根据小学相应学科教学内容进行10-15分钟的课堂教学,提前半小时抽签确定教学内容。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核算: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五、公示、体检及聘用

1.确定拟聘对象:根据综合成绩,按分数高低确定录用对象;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按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替补。

2.体检:经复审资格合格的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3.公示聘用。对体检合格人员在阜阳师院人事处网站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按规定办事。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本方案由阜阳师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0558-2596217(附小办公室)

注:以上事项如有变动,根据省教育厅、人社厅批准文件再作调整。

阜阳师院人事处

阜阳师院附 小

201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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