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师范大学关于2020年第二批专职辅导员招聘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吕秋颖     2020-12-03     

各位应聘人员:

根据我校2020年第二批专职辅导员招聘工作统一安排,请关注并做好以下工作:

1.通过学生处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公告中材料清单要求,备齐相关纸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现场资格复审。

2.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凡近14天内有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聘人员,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并在参加学校资格复审当天持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为更好地体现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经学校研究,现将招聘公告“五、招聘程序”中“另外,对于有辅导员工作经历,在辅导员工作方面表现突出,获省级以上奖励或表彰的应聘人员,其业绩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经我校考核专家组复审认可的,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不受笔试分数限制且不占1:3的面试入围比例。”内容删除。

4.为规范表述,经学校研究,现将招聘公告“五、招聘程序”中“专职辅导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原则上按照1:3的比例设定”更改为“专职辅导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按照1:3的比例设定”。

5.其余事项请参见招聘公告或致电0558-2595976、2596798。

阜阳师范大学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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