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人员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21-05-15   点击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确保生物质转化与污染防控安徽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正常运行,实验人员、物品和环境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中心所有人员。

 

第三条【职责】

(一)工程中心负责人岗位职责

1.负责编制工程中心的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本工程中心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细则。做好工程中心科学管理,严格督促、检查工程中心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3.组织编制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特别抓好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管理,保证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提高工程中心的投资效益。

4.负责工程中心设备器材的损失、丢失、报废申请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参加事故处理。

5.抓好本工程中心的安全、卫生工作,定期组织检查。

6.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总结工程中心工作。

7.掌握本学科工程中心的发展动态,提出工程中心建设方向

(二)工程中心管理员岗位职责

1.熟悉工程中心有关仪器设备的性能、结构、工作原理,做好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工作。

2.遵守工程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调动,遵守纪律,爱护和管理好自己分管的仪器、设备、工具和器材。

3.负责工程中心仪器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简单维修,排除一般实验仪器的常见故障,对不能处理的问题要及时报告

4.负责工程中心资产(包括仪器设备、家具、工具、材料、试剂等物品)的管理,做到帐、物、卡一致。

5.负责工程中心安全和卫生的日常管理。

6.做好工程中心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存档和上报等工作。

7.积极承担对中、初级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工作。

(三)工程中心样品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样品接收、登记,确保样品的安全有效。

2.负责样品分装、编号,防止样品混淆。

3.负责样品的保存工作,负责样品保存室的清洁整齐。

(四)工程中心实验人员基本要求

1.实验前要确认仪器设备的完好性,并进行使用预约。

2.按照实验要求准备实验所需的试剂、材料、标本、工具等。

3.第一次使用本工程中心仪器设备时,必须在工程中心管理员的协助下操作,以免损坏仪器。

4.仪器设备的开机、关机、操作步骤必须严格按照《生物质转化与污染防控安徽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仪器设备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5.实验完毕要整理好仪器设备等实验物品,拷贝或打印自己的实验数据,并做好备份。

6.检查电源、水源和门窗等是否正常关闭。

第二章工程中心人员管理要求

第四条 人员进出管理

(一)实验人员需进行工程中心规章制度培训后方可进入工程中心,实验人员应遵守工程中心规章制度。

(二)与实验无关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工程中心。

(三)外单位来工程中心参观、学习、工作的人员进入工程中心控制区域,应经过相关批准并遵守工程中心的相关规章制度。

(四)最后离开工程中心的,要做好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电源、空调、仪器设备、水、气、门窗是否关好。

 

第五条 人员健康管理

(一)工程中心管理员对实验人员的健康状态进行监护,凡高度疲劳、精神状态不佳以及手或身体其他可能暴露部位有伤口等不宜从事高危实验的人员,均不得进入工程中心工作。

(二)实验人员如患病体质下降,或发生与所从事病原因子引发的类似症状时应立即向工程中心管理员报告并送医院进行确诊,根据病情做出该人员是否可以继续在工程中心工作的判断。发病情况和治疗结果应记入健康档案存档。

 

第六条 人员培训管理

(一)工程中心本着“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应对新上岗实验人员进行仪器操作规程、实验操作规程培训,确保上岗后能够安全有效的开展工作。

(二)培训后必须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培训和考核都需填写《培训记录表》(附件一),由工程中心管理员妥善保管。

第三章附则

第七条 本办法的解释

本办法由生物质转化与污染防控安徽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的施行

本办法自年月日起生效施行。

本办法施行前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 附件【培训记录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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