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关于做好2017年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需求申报工作的通知

 实验实训管理中心     2016-08-23     

各学院、省级科研平台:

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专项经费预算工作,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对2017年教学科研实验设备购置需求计划进行申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学校仪器设备需求以优先保障教学科研工作为根本,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定位和课程实验大纲为依据,结合学科建设工作需要,科学合理安排相应仪器设备经费预算。

二、申报原则

本着资源优化、节约高效的原则,注重设备需求的前瞻性、共享性,避免重复购置,提高设备投资效益和使用率;系统规划、统筹兼顾,注重实验室的功能化建设,增强仪器设备的配套性和完整性;充分发挥实验室设备在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三、申报重点

1.教学设备 以突出省级实验实训示范中心特色建设和新专业基础实验室建设为重点。请学院认真对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实验实训课程大纲,提出设备需求初步方案,经学院充分论证后报送教学设备需求清单及实验实训课程大纲(大纲需经教务处审核确认)。

2.科研设备 对前期研究基础扎实、成果丰硕的重大项目、科研团队和骨干教师予以优先支持,为进一步孵化重大科研成果提供必要的硬件条件;向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实验室建设适度倾斜,鼓励多学科和团队联合申报共享程度高的大型精密设备。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充分利用暑期时间做好设备需求专题调研工作,结合赴合肥参加第47届高教仪器设备展示会考察情况,在申报前应组织专家论证,切实提高设备需求计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单价10万元(含)以上设备,学院应组织5名副高以上专家单独论证。

2.教学、科研设备分类填报。各相关学院在提出2016年新设专业实验室设备需求时,应在系统规划基础上,提出总体建设方案和分年度计划。使用个人教学科研项目经费购置的各类设备申报,不在本次受理范围内。

3.实验实训管理中心将会同教务处、科研处对各单位的设备需求组织专家审核论证。必要时,邀请校外同行专家参与。

4.为加强设备购置计划和财政预算的严肃性,设备需求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变更。

五、材料报送

报送时间:201692011:00之前,逾期不再受理。纸质版申报材料需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sysx@fync.edu.cn

报送地点:实验实训管理中心设备管理科(综合楼1111室)。

联系人:张文保;电话:2596386



阜阳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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