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终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实验实训管理中心     2016-01-19     

各相关学院:

实验室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期清华大学何添楼实验室爆炸致人死亡事故更是引起了全社会对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广泛关注。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近期校园及学生安全事故的通报》(皖教秘思政〔201564号)精神,切实做好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根据《阜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校政〔201544号)规定,结合学校安全工作部署,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实验室安全事项主要包括防火、防爆、防毒、防伤、防水、防盗等方面,重点检查安全制度执行和安全隐患排查(除)情况,内容包括安全责任体系、安全检查记录、消防安全、电气安全、烘箱及电阻炉安全、危化品安全、剧毒品安全、气体钢瓶安全、生物安全、放射性安全、实验用水和计算机机房安全等。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方式,以学院自查为主。

三、检查时间安排及要求

1.单位自查

自查时间:2016119日—2016121日。

各相关学院要结合自身情况,针对检查内容开展单位自查工作,并于122日上午11:00点之前将自查报告交至实验实训管理中心实验室管理科(综合楼1111室),电子版发至715523352@qq.com.

联系人:张文保,电话:2596386

2.学校抽查

由分管校领导带队,教务处、科研处、保卫处、后勤服务集团、基建处和实验实训管理中心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实验室安全检查组,并于2016122日下午到学院进行实地抽查。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四个实验室相对集中的学院院长参与互查工作。

3.相关要求

各相关学院要认真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工作,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学校抽查情况现场反馈给各相关学院,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由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学院制定整改方案并予以落实整改方案须在两周内报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阜阳师范学院

2016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