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省级科研平台实验室:
实验室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做好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根据《阜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校政〔2015〕44号)精神,结合学校对危化品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校实验实训〔2016〕4号),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夏季实验室安全检查暨危化品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内容为全面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重点督查危险化学品在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方式,以单位自查为主。
三、检查时间安排及要求
1.单位自查
自查时间:2016年7月4日—2016年7月11日。
各学院、省级科研平台实验室要结合自身情况,针对检查内容开展单位自查工作,并于7月11日11:00点之前将《阜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单位自查表》交至实验实训管理中心实验室管理科(综合楼1111室),电子版发至sysx@fync.edu.cn.
联系人:张文保,电话:2596386。
2.学校抽查
学校从教务处、科研处、保卫处、后勤服务集团、基建处、实验实训管理中心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实验室安全检查组,并于2016年7月12日到学院和省级科研平台实验室进行实地抽查。
3.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以此次实验室安全检查暨危化品安全隐患专项排查为契机,规范危化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工作流程和台账管理、溯源制度,组织相关人员专题学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危化品处于安全使用,风险可控的状态。
阜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