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实验实训管理中心     2017-03-01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省教育厅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部署要求,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安徽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督〔20171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62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安全工作部署和《阜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校政〔20154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7年春季实验室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重点检查实验室安全警示标识、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等情况。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方式,以单位自查为主。

三、检查时间安排及要求

1.单位自查

自查时间:201731日—2017312日。

各学院、省级科研平台实验室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理念,全面排查本单位所有实验室,对安全隐患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填写《阜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单位自查表》(可从实验实训管理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中下载),并于201731411:00点之前交至实验实训管理中心实验室管理科(综合楼1111室),电子版发至sysx@fync.edu.cn.

联系人:张文保,电话:2596386

2.学校抽查

学校从教务处、科研处、保卫处、后勤服务集团、基建处、实验实训管理中心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实验室安全检查组,并于2017316日下午到部分学院实地抽查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

3.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要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作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底线,不折不扣予以执行。要根据学生在实验室内开展研究性毕业论文、创新创业项目、学科竞赛备赛等实际情况,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责任到人,切实履行安全监管制度,实现实验室安全的全过程、全要素、全方位的管理和控制。

阜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