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关于开展全校科研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暨秋季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实验实训管理中心     2017-10-07     

各相关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7126号)、《阜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校政〔201544号)、《关于开展2017年“实验室安全月”活动的通知》(校实验实训〔2017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安全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暨2017年秋季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内容为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废弃科研实验室和危险品处理情况、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

重点检查学院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和“实验室安全月”活动开展情况。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方式,以单位自查为主。

三、检查时间

1.单位自查

自查时间:2017929日—20171015日。

各学院(含省级科研平台实验室)要结合自身情况,针对检查内容开展单位自查工作,填写《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7)》(附件2)和《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3),并于10169:00点之前交至实验实训管理中心实验室管理科(综合楼1111办公室),电子版发至sysx@fync.edu.cn.

联系人:张文保,电话:2596386

2.学校抽查:20171017

学校从教务处、科研处、保卫处、后勤服务集团、基建处、实验实训管理中心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实验室安全检查组,依次到学院实地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并普查所有科研实验室。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全面、彻底、深入地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制定完善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阜阳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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