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的通知(校实验实训〔2020〕11号)

      2020-05-26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大型仪器设备使用管理,促进开放共享,提高使用效益,根据《阜阳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校实验实训〔20209号)相关规定,实行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标准。我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收费标准(详见附件)是在各学院调研、征求意见基础上,经学校审核确定。相关单位按照收费标准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或擅自减免。新增设备的收费标准,由学院向学校及时提出并公布。

二、设备所在单位要做好设备使用与共享开放工作。相关学院要督促设备管理员做好设备使用与开放工作。在满足本单位使用的前提下,全面开展对校内共享、社会开放工作,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利用率与共享度。

三、严格执行大型仪器入网管理规定。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210.45.32.26,所有入网设备,均在此平台进行信息发布和预约使用。相关学院进一步完善仪器设备基本档案信息、使用指南、计费规则、开放共享业务信息等内容,加强大型仪器设备预约使用管理,规范预约刷卡使用,及时完善代刷实验记录,做好费用结算和统计工作。

四、规范做好大型仪器收费管理。校内具有课题组归属人员可以先使用后按实际使用情况定期结算,设备管理员负责定期统计开放共享服务费用,由学院汇总提交学校财务处统一从课题组账户划账。校外用户先缴费后使用,并持缴费凭证方可上机或委托设备管理员测试,校内无课题组归属人员共享使用同校外用户。

关于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及收费事宜,广大师生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实验实训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人:丁正祁,联系电话:2596385


附件:阜阳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

阜阳师范大学

202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