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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工作的通知

2018年03月14日 00:00  点击:[]


各学院:

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以增强大学生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为重点,以深化大学生创业实践为导向,提升我校广大青年学生创造能力,造就创业人才,学校决定举办2018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概况

本次校内选拔工作旨在遴选校内优秀项目,进行培育和包装,备战“创青春”安徽省大学生创业大赛和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并以此为带动,增强校内相关部门和我校师生对创业工作的重视,提升“创青春”赛事的关注度与参与度,进一步营造校内良好的创新创业工作氛围,将激发创业与促进就业有机结合,将创业引导与立德树人有机结合,打造增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工作平台。

二、组织机构

由校团委牵头,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学院、研究生处、实验实训管理中心和各学院联合组成本次大赛组委会,负责竞赛的宣传、组织、评审和协调工作。邀请校内外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负责项目的评审工作。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综合楼1009办公室)。

三、大赛类型

“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主体赛事为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和公益创业赛。

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我校全体在校大学生和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2.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全体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我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盈利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3.公益创业赛:面向全体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四、参赛对象

凡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全体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全部3项主体赛事;我校毕业3年以内(时间截止今年7月1日)的本科生、研究生可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

五、参赛方式

1.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参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实行分类、分组申报,比例不作限制。评委会将在校级决赛中事项相同的评审规则,计算总分时将视已创业作品的实际运营情况,在其实得总分的基础上给予1%-5%的加分。

申报已创业类的创业团队须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团队成员。

参赛者以团队为单位,鼓励跨专业、跨学院、跨校组队,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设计团队(每支团队人数建议不超过6人),每个团队必须含一名2017级成员。团队作品以小组负责人所在学院作为作品申报单位。

2.创业实践挑战赛:申报创业实践挑战赛的创业团队须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团队成员,在校或毕业3年内均可。

3.公益创业赛:申报公益创业赛的项目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申报不区分类别和组别。

三项主体赛事的参赛项目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项目为团队独立完成,体现我校大学生的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创新意识,以任何方式抄袭、修改他人作品项目的情况及参赛者与其作品中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的所有人之间产生的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六、赛程安排

按照全国大赛以及省赛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次校内选拔赛安排如下:

1.宣传动员与项目申报阶段(3月7日—3月14日)

本阶段,主要进行大赛的策划、准备和宣传。全校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广泛开展创业计划竞赛活动的宣传和组织,扩大竞赛的影响面和群众基础。各学院应积极组织学习竞赛有关材料,启动赛前培训计划,积极动员优秀学生和指导老师参赛。

2.选题论证阶段(3月15日—3月25日)

本阶段,主要组织参赛学生组队预报名,选题论证。各学院应积极做好参赛学生预报名工作,并组织相关专业教师对学生提交选题进行立项论证,正式确定参赛选题,指导参赛学生认真收集资料,论证方案,进行广泛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撰写创业计划书。

3.学院初赛阶段(3月26日—4月9日)

学院组织有关专家自主完成初赛。每个学院申报创业计划竞赛作品不超过3件、创业实践挑战赛作品不超过2件,公益创业赛作品不超过1件,每件作品需上报纸质版8份,电子版1份,每个团队限报一件作品,于4月10日前报送校团委。各学院报送之前,务必按照大赛章程要求在“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chuangqingchun.net)进行项目网络报备和申报,否则不予进入校级书面评审。报备数量作为单位优秀组织奖评选的依据之一。

4.校级书面评审(4月11日—4月15日)

进入书面评审的团队应在广泛调研,认真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整理、充实、完善,提交一份完整的作品申报书。团委将组织专家对作品申报书进行全面、严格和公正的评审,择优遴选10-14个项目进入终审答辩。

5.校级终审答辩(4月下旬)

本阶段校团委组织有关专家对晋级团队进行现场陈述(要求结合PPT展示)和终审答辩,答辩总时10分钟,其中作品陈述7分钟,回答提问3分钟(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专家评定出具备一定操作性、应用型以及良好市场潜力、社会价值和发展前景的优秀项目推荐参加省级比赛。

七、奖项设置

创业计划竞赛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

创业实践挑战赛设置奖项若干;

公益创业赛设置奖项若干;

所有参赛获奖作品都将由学校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并由学校择优推荐参加省级评选。设立优秀组织奖,主要依据作品报备数量,同时参考全省比赛成绩,奖励大赛组织中工作出色、成绩突出的学院和部门。

八、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是大学生科技创新系列竞赛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把创业大赛作为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2.积极扶持,广泛动员。各学院在组织工作中应建立扶持和奖励制度,同时要帮助大学生把创业计划设计和今后的职业规划设计有机结合起来,为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

3.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本学院实际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校上下关心关注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扩大竞赛活动在广大学生中的影响。

4.举办培训,开展交流。各学院要组织学者、专家对作品的作者进行培训,大赛组委会也将积极为参赛的创业团队举办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活动。

本次竞赛活动是进一步促进我校学生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业能力的良好机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认真组织,狠抓落实,充分调动教师和学生两方面的积极性,精心组织开展好本学院学生创业大赛各个环节的工作,力争取得优异成绩。


                                                               阜阳师范学院

201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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