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研究生处颁布的《阜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校研〔2014〕8号)和《研究生奖学金评分细则(修订稿)》(研〔2016〕3号),文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本着“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原则, 2018级根据研究生志愿填报情况,并结合初试、复试综合成绩,2016、2017级根据研究生学习成绩、科研成绩和实践成绩,经文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会议一致表决通过,现将奖学金评选结果公布如下:
2016级:
一等奖学金(10000元):王方领、李一男、张冰清、王亚丽;
二等奖学金(8000元):章静、王静、李天琪、闫娟、张丽、叶月;
三等奖学金(6000元):扶玉婷、李京京、陈慧慧、孙海梅、姜浩、韩倩、董勤、韩娜、赵敏。
2017级:
一等奖学金(10000元):王飒、邵莉莉、韦晴晴;
二等奖学金(8000元):、胡雪丽、廖静、王资颖、韦安琦;
三等奖学金(6000元):张盟、韩路路、石芳、罗秀洁、沈婉、刘毅韩、
王冰、王立武。
2018级:
一等奖学金(10000元):沈雨婷、王楠、白传颂;
二等奖学金(8000元):李娜、徐仪静、金利、陈小琳、陈爽;
三等奖学金(6000元):陈悦、刘志慧、孙晔、范雨梦、葛刘丽、蒋丽娜、孙晓凤、李蒙蒙。
公示时间:2018年9月27日——2018年10月1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558-2596502
文学院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