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规〔2019〕27号
关于开展“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2019年度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全面掌握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执行情况,强化发展规划实施的监督与落实,发挥发展规划对建设特色鲜明的地方性应用型高水平师范大学的推动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2019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重点把握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中2019年的主要指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等实施情况,全面检查“十三五”发展规划执行情况,为实施“131计划”、谋划“十四五”发展规划做准备。
二、检查内容
(一)《阜阳师范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任务分解表》(校党〔2016〕110号)2019年度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学校发展规划的执行度。
(二)“7个专项规划”2019年度主要指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的完成情况以及“十三五”发展规划执行情况。
(三)各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2019年度主要指标、重点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十三五”发展规划执行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评阶段(10月16日——11月15日)
各学院、各部门要按照学校发展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的任务要求,结合本单位“十三五”发展规划目标与任务进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完成自评报告。
自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六个部分:一是2019年度主要指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的完成情况;二是2016年1月至2019年11月15日发展规划主要指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三是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成效;四是对未完成的目标任务和指标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策略;五是对2020年总体目标任务和指标完成情况的预测及分析;六是“十四五”发展规划基本思路。自评报告字数一般控制在2500~3000字,相关支撑材料附后。
请各学院和各牵头部门于2019年11月20日前报送由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加盖公章的自评报告和附件涉及的指标;材料以书面及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报送,联系人:桑荣田,正行楼1227室,电话:2596126,邮箱:200307056@fynu.edu.cn。
(二)检查核实阶段(11月21日—12月5日)
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单位提交的自评报告,按照实际工作需要,与各单位作进一步沟通,核查完善相关数据。
(三)梳理汇总阶段(12月6日-12月15日)
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十三五”发展规划执行情况及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形成《阜阳师范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2019年度检查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今年是“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承上启下、攻关推进的关键一年,也是学校全面贯彻落实第一次党代会精神的起步之年,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围绕建设高水平大学,系统梳理“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按照时间安排,保质完成工作。
(二)认真总结“十三五”。7个专项规划牵头单位以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年度目标任务进行认真自查,厘清“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以来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以及攻坚的重点,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突出问题导向,查问题,找差距,提对策,真正把发展规划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以促进学校快速发展。
(三)超前谋划“十四五”。明年是“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四五”发展规划的谋划之年,各单位要提高统筹谋划能力,认真对照“131计划”十大工程,尽快形成“十四五”发展规划基本思路,为推进特色鲜明的地方性应用型高水平师范大学建设谋篇布局。
附件:“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2019年度检查数据统计表
阜阳师范大学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