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教职工的看望慰问、困难帮扶、喜事祝贺等各项工作,根据《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皖工发﹝2021﹞41号)有关规定,经2022年1月14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我校慰问帮扶工作实施办法的部分内容和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阜阳师范大学工会慰问帮扶等工作实施办法》(校政〔2020〕36号)第二条第1项修订为:教职工因生病或意外伤害住院的,由所在分工会组织看望慰问,慰问金500元或相当价值的慰问品。病情较重的,慰问标准600元—800元。一年内同一种病多次住院的,看望慰问一次。
二、《阜阳师范大学工会慰问帮扶等工作实施办法》(校政〔2020〕36号)第二条第7项修订为:教职工结婚、符合政策的生育,校工会分别给予1000元和800元现金或相当价值的物品表示祝贺。
三、《阜阳师范大学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校工〔2020〕21号)第三章中“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人每年不超过1500元。”修订为: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元。
阜阳师范大学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