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阜阳师范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校研〔2020〕28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整体部署,现就做好2022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工作安排
(一)答辩资格审核
5月20日(周五)前,各培养学院对硕士学位申请者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进行认真审核。答辩资格条件为修满相应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计划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评阅。
(二)答辩委员会组建
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名或7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至少1名。指导教师不得兼任答辩委员会成员,可列席答辩会。鼓励聘请校外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主任。
各培养学院将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附件1)、答辩工作具体安排表(附件2)于5月20日(周五)前提交研究生处审核。
(三)答辩组织形式
在疫情防控阶段可灵活采取多种学位论文答辩方式。可采取远程线上视频答辩、线下现场答辩、线上视频与线下现场答辩相结合等方式进行。校外专家参与答辩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采取线上方式进行。
(四)答辩时间安排
5月20日(周五)——6月5日(周日)。
(五)答辩后材料提交
答辩工作结束后,于6月8日(周三)前,须将下列材料提交研究生处培养科审核:
1.《2022届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审批简况表》(附件3)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会议记录和决议书》(附件4)
3.《2022届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名单汇总表》(附件5)
4.《2022届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结果汇总表》(附件6)
5.阜阳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附件7)
(六)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
通过答辩的研究生需将修改后定稿的学位论文于6月10日(周五)前提交于各学院。
1.论文电子版格式为PDF文档,并以“专业名称+学号+姓名”形式命名。各学院收齐后,与《2022年上半年硕士学位信息汇总表》电子版(附件8)一起打包提交。其中,论文授权页需经作者本人和导师签字(未返校的毕业研究生可签字后拍照与论文一起发送)。
2.论文纸质版提交1本学校留存。各学院可根据研究生返校情况,或研究生本人按要求自行印制,或研究生处统一印制。
3.提交的学位论文格式要符合学校规定的要求且是最终定稿的论文。
(七)其他相关说明
1.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需经为期6个月的修改后,方可重新进行学位申请。
2.论文评阅未获通过而不能参加答辩者,或因故不能参加此次论文答辩者,需提交《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延期申请表》(附件9)。
3.对提交的学位论文定稿,学校将进行相似性检测,如发现文献复制比超标,将视为学位论文不合格,此次不授予学位。
二、学位授予工作安排
(一)学位授予资格审查
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专人根据“实施细则”第十九条之规定对学位申请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研究生处将组织进行复查。
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科研成果须提交发表论文的复印件,或专利证书复印件,或调研报告采纳证明。
(二)学位授予时间安排
6月下旬,学校召开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根据学位申请人的学业、科研成果及学位论文答辩等情况进行综合审议,决定学位授予人员名单。
(三)证书发放说明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2022届研究生不举行学位授予仪式和毕业典礼等聚集性活动。研究生的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可由各培养学院邮寄送达。
特此通知。
附件: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
2.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表
3.2022届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审批简况表
4.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会议记录和决议书
5.2022届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名单汇总表
6.2022届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结果汇总表
7.阜阳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
8.2022年上半年硕士学位信息汇总表
9.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延期申请表
研究生处
202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