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教研室开展期中教学听课评课活动

作者:徐蕾 时间:2019-04-27 点击数:

2019年4月25日上午,政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开展了期中教学听课评课活动,民商法教研室主任万筱萍,公法教研室主任余为青,民商法教研室郑春燕、简洪利、王少杰、项亚萍、张玲等老师在主楼312教室听取了王磊博士的《民法总论》课程。

图片1

王博士主要讲授了“法人的成立”,从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三种法人类型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分析了各种法人成立的条件。王博士在授课时,语言表达清晰流畅,条理清晰,逻辑鲜明,讲课内容完整,重点突出,娓娓道来,师生互动密切,学生听课效果较好。

图片2

图片3

听课活动结束后,全体老师参与了评课活动,从语言表达、逻辑条理、课堂氛围等方面对王博士的教学优点赞扬有加,纷纷表示“听君一堂课,受益良多”。本着互相学习的宗旨,各位老师也指出了王博士的教学中存在的些许瑕疵,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建议。

图片4

图片5

此次听课评课活动,深受全体老师的欢迎,各位老师均认为应当多举行类似活动,老师相互之间能够取长补短,共同提高政法学院的教学水平和科研水平。

(撰稿:项亚萍 图片:王少杰)

通讯地址: 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  邮政编码: 236037  办公电话: 0558-2591100 2591092  阜阳师范大学 法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