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法学专业见习活动之四:法学院师生到访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开展校外实践活动

作者: 时间:2023-04-19 点击数:

为切实推进校所合作模式,进一步提高法学生实践应用能力,4月18日上午,阜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万筱萍副教授、李民副教授及法学院法学老师带领法学院2021级法学1班、4班全体同学走进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开展教学基地实践活动。弘大律所首席合伙人蒋祥爱主任、弘大律所执行主任杨峰、弘大律所党支部书记张华等律师参加本次活动。

在弘大律所朱红、黄思楠律师带领下,阜阳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师生们观看弘大所的宣传片,参观了弘大律所执业律师公示栏、当事人接待室、党建活动室、文化长廊、模拟法庭、律师办公区、档案室等文化、环境建设及设施配套,更直观地了解‍弘大律所的办公环境和文化氛围。

随后,弘大律师与师生们齐聚多媒体网络会议室,共同进行校外实践活动的仪式。首先,弘大律所执行主任杨峰代表律所对到来的师生表示热烈欢迎,介绍弘大律所的荣誉、弘大律所在法学院设置“弘大奖学金”、法学院学子在弘大律所执业发展状况,并希望 “弘大”精神激励着到来的法学学子。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万筱萍对弘大律所的大力支持和高度重视表示感谢,同时她也明确了此次实践活动的目的,希望同学们通过实践奠定扎实的法学基础,在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上都要有多学科、跨领域的广阔视野和理解能力,不断提高综合能力,更好地迎接未来的机遇与挑战。弘大律所党支部书记张华详细介绍了弘大律所在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从1994年建所、合肥分所至今天的发展全过程、各环节;坚持“党建引领、法治固本、诚信筑基、规范执业、担当使命、争创双一流”,打造素质过硬、服务人民的律所队伍,持续服务法治建设。最后,弘大所首席合伙人蒋祥爱主任做总结发言,“欢迎”阜师大师生今天“来到”弘大所,将来“加入”弘大所;“交流”律师职业是一份发展空间巨大,潜力无限并具有挑战性的工作,只有刻苦勤奋,才能充分发展自我,实现人生价值;“期盼”在本次实践学习中,同学们找准自身定位和发展发向,有针对性的不断提升和完善自我,为今后就业做好规划并提供持久动力。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阜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始终致力于与各大律师、企业合作,加强法律理论与法学实务的互相融合,学以致用,努力为法学学子搭建成长平台。本次见习活动,是对学生理论学习的总结与成果的检验,也加强了我院与弘大律师事务所的深化合作,对我院实习实践工作和应用型法学专业人才培养起到重要作用。

(撰稿、图片:简洪利 学院审核:余为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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