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发布 顶尖名校排名靠后

作者:康敬东 时间:2014-04-03 点击数:

“高校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发布 顶尖名校排名靠后

全国教育信息教育中国-中国网闫景臻2014-04-02 11:57

近日,21世纪教育研究院发布了“高校就业质量年度报告”。该报告对75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在学校网站上发布的2013年度“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内容完备性、信息公开化及公信力做出的评价。其中,其中,重庆大学综合得分最高,为72.4分;北京邮电大学得分最低,为37.9分。

值得注意的是,学校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发布情况与其社会声誉并不相称,部分被认为是国内顶尖名校的高校却排名靠后,这可能与学校的重视程度有关。

报告如下:

【评价排名榜单】

注:以下表格分为两栏,阅读顺序为先左后右。并列高校按学校名称以字母顺序排列,不分先后。

表1 “高校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发布综合排名

总排名

高校名称

总得分

总排名

高校名称

总得分

1

重庆大学

72.4

37

武汉大学

56.9

2

华中科技大学

71.6

37

武汉理工大学

56.9

3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70.7

41

南京农业大学

56.0

4

华中农业大学

69.8

41

同济大学

56.0

4

中国海洋大学

69.8

41

西南财经大学

56.0

6

华东理工大学

66.4

41

中南大学

56.0

6

陕西师范大学

66.4

45

北京科技大学

55.2

8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65.5

45

吉林大学

55.2

9

北京语言大学

64.7

45

兰州大学

55.2

9

西南大学

64.7

45

中国传媒大学

55.2

11

湖南大学

63.8

45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55.2

11

西南交通大学

63.8

50

华南理工大学

54.3

11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63.8

50

中山大学

54.3

11

中国矿业大学

63.8

52

东南大学

53.4

15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62.9

52

复旦大学

53.4

16

北京交通大学

62.1

52

上海外国语大学

53.4

16

大连理工大学

62.1

52

天津大学

53.4

16

华北电力大学

62.1

52

中国药科大学

53.4

16

中国人民大学

62.1

52

中央美术学院

53.4

16

中国政法大学

62.1

58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52.6

21

北京外国语大学

61.2

58

浙江大学

52.6

21

合肥工业大学

61.2

60

东北师范大学

51.7

21

华东师范大学

61.2

61

上海交通大学

50.9

21

四川大学

61.2

61

厦门大学

50.9

25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60.3

63

北京大学

50.0

26

东华大学

59.5

64

中央音乐学院

49.1

26

江南大学

59.5

65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48.3

28

北京林业大学

58.6

66

北京中医药大学

47.4

28

东北大学

58.6

67

北京师范大学

45.7

28

东北林业大学

58.6

67

南京大学

45.7

28

河海大学

58.6

67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45.7

28

南开大学

58.6

70

中央财经大学

44.8

28

中央戏剧学院

58.6

71

长安大学

44.0

34

电子科技大学

57.8

72

上海财经大学

43.1

34

华中师范大学

57.8

72

西安交通大学

43.1

34

清华大学

57.8

74

中国农业大学

40.5

37

北京化工大学

56.9

75

北京邮电大学

37.9

37

山东大学

56.9

平均得分

56.8

注:评价覆盖了全部75所教育部直属高校,所评高校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均来自各高校网站,后同。评分标准及方法说明请参见后文。

表2 “高校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内容完备性与公信力评价排名

内容评价排名

高校名称

内容评价

得分

内容评价排名

高校名称

内容评价

得分

1

华中农业大学

71

38

北京外国语大学

55

2

湖南大学

69

38

东北师范大学

55

3

重庆大学

68

41

兰州大学

54

4

华北电力大学

67

41

南京农业大学

54

4

华中科技大学

67

41

同济大学

54

4

中国人民大学

67

41

西南财经大学

54

7

合肥工业大学

66

41

中南大学

54

7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66

46

北京科技大学

53

9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65

46

东华大学

53

9

中国海洋大学

65

46

吉林大学

53

11

北京语言大学

64

46

中山大学

53

11

江南大学

64

50

东南大学

52

11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64

50

复旦大学

52

14

中国矿业大学

63

50

华南理工大学

52

14

中央戏剧学院

63

50

中央音乐学院

52

16

北京交通大学

61

54

电子科技大学

51

16

大连理工大学

61

54

清华大学

51

16

华东理工大学

61

54

天津大学

51

16

陕西师范大学

61

54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51

16

中国政法大学

61

54

浙江大学

51

21

华东师范大学

60

59

北京中医药大学

50

21

四川大学

60

59

山东大学

50

23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59

59

武汉大学

50

23

西南大学

59

62

上海交通大学

48

23

中国传媒大学

59

62

厦门大学

48

26

河海大学

58

62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48

26

西南交通大学

58

6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48

28

北京林业大学

57

66

长安大学

46

28

东北大学

57

67

上海财经大学

45

28

东北林业大学

57

67

西安交通大学

45

28

华中师范大学

57

67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45

28

南开大学

57

70

北京大学

42

28

上海外国语大学

57

70

北京师范大学

42

28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57

70

南京大学

42

28

中国药科大学

57

70

中国农业大学

42

28

中央美术学院

57

70

中央财经大学

42

37

武汉理工大学

56

75

北京邮电大学

39

38

北京化工大学

55

平均得分

55.4

表3 “高校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基本信息公开评价排名

信息公开

排名

高校名称

信息公开

得分

信息公开

排名

高校名称

信息公开

得分

1

北京大学

100

18

西南财经大学

68.8

1

北京外国语大学

100

18

厦门大学

68.8

1

电子科技大学

100

18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68.8

1

东华大学

100

18

中国矿业大学

68.8

1

华东理工大学

100

18

中国政法大学

68.8

1

华中科技大学

100

18

中南大学

68.8

1

清华大学

100

45

东南大学

62.5

1

山东大学

100

45

复旦大学

62.5

1

陕西师范大学

100

45

河海大学

62.5

1

武汉大学

100

45

华中农业大学

62.5

1

西南大学

100

45

华中师范大学

62.5

1

西南交通大学

100

45

兰州大学

62.5

1

中国海洋大学

100

45

武汉理工大学

62.5

1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100

45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62.5

1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100

45

浙江大学

62.5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100

45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62.5

1

重庆大学

100

45

中山大学

62.5

18

北京化工大学

68.8

45

中央财经大学

62.5

18

北京交通大学

68.8

57

北京邮电大学

31.3

18

北京科技大学

68.8

57

北京中医药大学

31.3

18

北京林业大学

68.8

57

长安大学

31.3

18

北京师范大学

68.8

57

东北师范大学

31.3

18

北京语言大学

68.8

57

合肥工业大学

31.3

18

大连理工大学

68.8

57

湖南大学

31.3

18

东北大学

68.8

57

华北电力大学

31.3

18

东北林业大学

68.8

57

江南大学

31.3

18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68.8

57

上海财经大学

31.3

18

华东师范大学

68.8

57

上海外国语大学

31.3

18

华南理工大学

68.8

57

西安交通大学

31.3

18

吉林大学

68.8

57

中国传媒大学

31.3

18

南京大学

68.8

57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31.3

18

南京农业大学

68.8

57

中国农业大学

31.3

18

南开大学

68.8

57

中国人民大学

31.3

18

上海交通大学

68.8

57

中国药科大学

31.3

18

四川大学

68.8

57

中央美术学院

31.3

18

天津大学

68.8

57

中央戏剧学院

31.3

18

同济大学

68.8

57

中央音乐学院

31.3

18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68.8

平均得分

65.3

注:信息公开评价即“评分标准中”的前六项、共2小项内容评分。

【报告说明】

本报告是对教育部直属高校(以下简称“部属高校”)2013年度“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内容完备性、信息公开化及公信力做出的评价。内容完备性是指年报的内容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教学厅2013年25号,以下简称《通知》)所规定的5大项12小项内容;信息公开化是指发布渠道和及时性符合该文件的规定;在内容的公信力方面,《通知》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委托第三方评价”,因此,若年报内容中引用了来自第三方评价的数据,则具有更高的公信力。

鉴于《通知》要求“教育部直属高校应在2014 年2 月底前……完成本校首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本报告的评价时间跨度从2月10日起,截至3月27日;评价覆盖了全部75所教育部直属高校。观察团队为21世纪教育研究院“高等教育信息公开”项目调查研究团队。排名的计分方法为:某小项内容缺失得0分;具备某小项内容得3分;具备某小项内容且其数据来自第三方评价得5分。内容评价满分为50分,信息公开评价满分为8分,共计满分为58分;为方便参阅,本报告在以下评价排名表中将得分转换为百分制。详细计分办法请参见后文“评分标准”。

【主要发现】

1. 部属高校“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发布情况整体不达标

21世纪教育研究院观察、研究发现,75所部属高校于2014年2月至3月首次对社会发布的“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在内容完备性、公信力和信息公开方面总体有待提高,其综合平均得分为56.8分(百分制,以下同此)。其中,重庆大学综合得分最高,为72.4分;北京邮电大学得分最低,为37.9分。参见表1。值得注意的是,学校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发布情况与其社会声誉并不相称,部分被认为是国内顶尖名校的高校却排名靠后,这可能与学校的重视程度有关。高等教育作为各级教育中享有最大力度财政投入的公共部门,高等学校,尤其是占有资源最多的名校,均肩负对公众的社会责任,理应向纳税人及至整个社会汇报其独占的信息;并且就业信息作为学生、家长、用人单位及至公众的关注聚焦点之一,尤需保证其知情权,藉此也有利于督促高校自身提高培养质量及治理水平。

2. 部属高校年报内容完备性与公信力平均得分55.4分

在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内容方面,各部属高校在“就业基本情况”一项上完备性高,达100%;得分率最低的为“相关分析”一项,报告中提到用人单位评价的仅36所高校(占部属高校的48%),提到公众关心的月收入、就业现状满意度(签约满意度)、专业相关度(专业对口)或离职率(违约率)等任一关于就业质量指标的仅48所高校(占部属高校的64%)。此外,高校年报在就业对专业设置(得分率48.0%)和招生(62.7%)的影响,以及就业趋势研判(64.0%)等内容上较为欠缺。参见表4。

据21世纪教育研究院观察、评分,“高校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内容完备性与公信力评价排名最高的部属高校为华中农业大学(71分),最低的为北京邮电大学(39分)。尽管已有明文规定,并且本报告评分标准多为“一项指标中出现任一相关数据或内容即得分”,但各部属高校年报内容完备性与公信力依然不“及格”,平均得分为55.4分。参见表2、图1。仅有11所高校使用了第三方数据,大部分高校未注明、介绍数据来源,甚至有高校在年报中引用未经查证、来自网络博客上自称来自专业第三方薪资排行榜的数据(据调研团队查证,该第三方并未发出过相关排行榜)。此类数据使用方式均有损报告公信力。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各部属高校年报中均有备受关注的“就业率”数据,但存在就业率统计口径和截止时间不一的问题。前者如西安交通大学的毕业生就业率统计方式为“(国内升学+ 出国+ 签约就业+ 灵活就业)/毕业生总人数×100%”,其中灵活就业包括“签劳动合同+ 单位用工证明+ 自由职业+ 自主创业”;华东师范大学则为“(毕业生总数-登记未就业数)/ 毕业生总数”;不同表述不一而足。后者如,电子科技大学统计日期截至2013年7月15日,中国政法大学截至2013年8月31日,东北林业大学截至2013年9月1日,同济大学截至2013年9月30日,北京师范大学截至2013年10月31日,北京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截至2013年12月31日,等等。这样的不一致使得难以将各高校间的就业情况进行参照对比,如有统一标准,信息的可用性将大大提高。此外,关于就业率统计节点,还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是,《通知》要求“此后高校应在每年年底前发布当年就业质量年度报告”,这便意味着,高校的就业率统计时点将在毕业生离校0-5个月之内,而无法提供更稳定、更具实际参考价值的毕业半年后就业率。

3. 四成高校未及时发布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在就业质量年度报告信息公开方面,所有部属高校均在校园网或就业网上对年报进行了发布(参见表2、图1),并且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对所有年报信息进行了汇总;另有28所部属高校(占比37.3%)通过报纸、微博、微信等其他媒体对年报发布信息进行了宣传,如西南交通大学运用新媒体,在年报公示后第二天便通过微信进行了推送,又如华中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将年报在微博上进行了发布,其中陕西师范大学以图文并茂、结合数据的方式分时段推送了3条微博。

而部属高校在发布及时性上的表现则相对较差,只有60%的部属高校于《通知》要求的2月底前进行了公布。其中,在2月28日前公布的仅3所,最早为南京大学(2月13日);“踩点”公布的有42所;最晚公布的则拖到了3月13日。参见图2。

就“高校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基本信息公开评价排名来看,得分最高的为北京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电子科技大学等17所高校,均为该部分满分。但需要注意的是,本排名的信息公开评分标准仅为遵照《通知》要求对年报发布的最低标准,并不代表各校的信息公开化整体情况。

4. 信息公开需注重“便利性”

在评分标准之外,21世纪教育研究院通过观察、研究还发现,各高校在信息公开的便利性方面仍亟待提高:

部属高校中,仅华南理工大学、湖南大学、重庆大学等少数几所大学将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同时发布到了信息公开专题网站中,其他高校均发布在学校官网、新闻网、就业网,甚至是办公网、学工部等出乎普通公众“意料”的地方。并且,有大量高校未将年报发布信息放在网站明显位置,需要有相当的“睿智”预见管理人员会将年报归入“通知”“公告”“重要信息”等外人无法看出区别和内在逻辑的繁杂种类中的何类,以及足够的耐心,才能通过苦苦搜寻、层层点击最终找到(部分高校的搜索引擎并不实用)。

不仅如此,还存在年报发布的网页链接无法打开、附件无法下载的情况。如华南理工大学校园网上就业质量年报的发布链接在调研过程中多次无法打开,南京农业大学的年报在3月26日时无法下载。虽有一些高校的年报展现形式较好、设计精良,如兰州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央美术学院等,但也有一些高校的年报不便于读者阅读。如华中科技大学的年报将本科、研究生分开,格式简陋,只有分别11页的纯文字;山东大学和天津大学等的年报亦为全文字,不够直观,也让人容易因视觉疲劳和缺乏趣味性而放弃阅读。又如重庆大学的年报在网站直接贴出内容,无法下载,不方便后续参考。当然也有结合前两种不便的“集大成者”,如厦门大学,其年报为9页全文字的截图,既没有图片带来的易读性更毋庸提审美价值,也没有文本带来的可复制、可直接下载的便利。另外,像东北林业大学的年报虽创新为Flash Paper这种不常见的格式,但下载下来普通设置的电脑打不开,直接用网页查看又速度很慢,近30秒除封面有字外,后面全是空白页,普通人根本等不到也想不到长时等待后可以出现文字。

此外,21世纪教育研究院在评价中发现,部属高校在分析毕业生结构及相关分析时,更多从学历层次、院系、专业等管理角度,以及男女性别来进行分析,也有部分高校分民族进行了分析,但以城乡、家庭背景为分类指标进行分析的几乎没有。还期待高校年报中展现更多体现教育公平情况的指标与分析。

【附1:其他图表】

表4 “高校就业质量年度报告”信息公开指标得分情况

项目

一、就业基本情况

二、主要特点

三、相关分析

四、发展趋势

五、对教育教学的反馈

六、信息公开

1.毕业生的规模

2.毕业生结构

3.就业率

4.就业流向

1.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

措施

2.就业指导服务

1.就业质量

2.用人单位

评价

1.就业的趋势性

研判

1.对招生的

影响

2.对专业设置的影响

3.对人才培养的影响

1.发布渠道

2.发布及时性

校园网/就业网

其他媒体

得分

高校数(所)

75

75

75

75

74

75

48

36

48

47

36

58

75

28

45

各项

得分率

100%

100%

100%

100%

98.7%

100%

64.0%

48.0%

64.0%

62.7%

48.0%

77.3%

100%

37.3%

60.0%

注:评价覆盖了全部75所教育部直属高校。所评高校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均来自各高校网站。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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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发布 顶尖名校排名靠后

图1 “高校就业质量年度报告”信息公开指标得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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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发布 顶尖名校排名靠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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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发布 顶尖名校排名靠后

图2 “高校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发布时间

【附2:评分标准】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教学厅2013年25号),制定如下评价方法。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标准及分值

就业基本情况

1.毕业生的规模

具备该内容(3分)

2.毕业生结构

具备该内容(3分)

3.就业率

1.具备该内容、有数据(3分)

2.具备该内容、有数据,且数据来自第三方评价(5分)

4.就业流向

具备该内容(3分)

主要特点

1.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

具备该内容(3分)

2.就业指导服务

具备该内容(3分)

相关分析

1.就业质量

1.具备该内容、有数据(3分)

2.具备该内容、有数据,且数据来自第三方评价(5分)

2.用人单位评价

1.具备该内容、有数据(3分)

2.具备该内容、有数据,且数据来自第三方评价(5分)

发展趋势

1.就业的趋势性

研判

1.具备该内容(3分)

2.具备该内容、有数据,且数据来自第三方评价(5分)

对教育教学的

反馈

1.对招生的影响

有数据支撑

1.有数据支撑(1.5分)

2.有数据支撑,且数据来自第三方评价(2.5分)

有具体措施的

1.有措施的(1.5分)

2.有措施且对措施有阐述的(2.5分)

2.对专业设置的

影响

有数据支撑

1.有数据支撑(1.5分)

2.有数据支撑,且数据来自第三方评价(2.5分)

有具体措施的

1.有措施的(1.5分)

2.有措施且对措施有阐述的(2.5分)

3.对人才培养的

影响

有数据支撑

1.有数据支撑(1.5分)

2.有数据支撑,且数据来自第三方评价(2.5分)

有具体措施的

1.有措施的(1.5分)

2.有措施且对措施有阐述的(2.5分)

信息公开

1.发布渠道

在规定渠道发布

1.在校园网、就业网任一网站发布(2.5)

2.在校园网、就业网任一网站发布,且在其他媒体发布(5)

2.发布及时性

2014年2月底前发布(3分)

具体说明如下:

一、就业基本情况

1.毕业生的规模:至少有总毕业生数就可得3分;

2.毕业生结构:至少有分学历层次毕业生数、男女比例、各院系或专业毕业生数、分民族人群数等任一个数据,可得3分;

3.就业率:有具体就业率数据就可得3分,如果数据来自第三方评价,就可得5分;

4.就业流向:至少有升学率、自主创业比例、行业流向、职业流向、地区流向等任一个数据,可得3分。

二、主要特点

1.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至少具备一条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可得3分;

2.就业指导服务,至少具备一项就业指导服务,可得3分。

三、相关分析

1.就业质量:至少有月收入、就业现状满意度(签约满意度)、专业相关度(专业对口)、离职率(违约率)等任一个指标和数据,可得3分,如果该数据来自第三方评价,就可得5分;

2.用人单位评价:只要有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评价数据就可得3分,如果该数据来自第三方评价,就可得5分。

四、发展趋势

1.就业的趋势性研判:如果对就业趋势进行了研判,就可得3分;如果有近几年就业指标数据,且数据来自第三方评价,就可得5分。

五、对教学的反馈

1.对招生的影响:如果有说明就业对招生具体影响的数据,可得1.5分,如果数据来自第三方评价,就可得2.5分;有提出招生调整措施的,可得1.5分,如果对措施进行具体阐释的,可得2.5分;数据支撑、措施并不要求同时具备,若只有其中一项,得相应的分,若都有,分数累加。

2.对专业设置的影响:如果有说明就业对专业设置具体影响的数据,可得1.5分,如果数据来自第三方评价,就可得2.5分;有提出专业设置调整措施的,可得1.5分,如果对措施进行具体阐释的,可得2.5分;数据支撑、措施并不要求同时具备,若只有其中一项,得相应的分,若都有,分数累加。

3.对人才培养的影响:如果有说明就业对人才培养具体影响的数据,可得1.5分,如果数据来自第三方评价,就可得2.5分;有提出人才培养措施的,可得1.5分,如果对措施进行具体阐释的,可得2.5分;数据支撑、措施并不要求同时具备,若只有其中一项,得相应的分,若都有,分数累加。

六、信息公开

1.发布渠道:如果按照教育部要求,至少在校园网和就业网任一网站上发布的,可得2.5分;如果满足前者,且在任一其他媒体上发布的,可得5分(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等教育部主办媒体存在汇总发布情况,因此不计入评分;如果校方微博、微信或通过普通网页搜索引擎无法检索到在其他媒体上校方主动或作为单独内容主体发布的关于质量年报及其发布的信息,则视为未在其他媒体发布)。

2.发布及时性:如果发布时间在2014年2月底前,可得3分;如果发布时间在3月1日及之后,得0分。

注1. 2013 年11 月2 日,教育部网站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高校编制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指导和督促检查,有条件的地方可委托第三方评价,通过多种有效方式,进一步促进高校人才培养、社会需求和就业的良性互动”“拟从2013 年起,由各高校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教育部直属高校应在2014 年2 月底前、其他部门所属高校和地方所属本科高校应在2014 年底前、高职院校应在2015 年底前完成本校首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此后高校应在每年年底前发布当年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注2.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1年教育经费总额为238,692,936万元,其中高等学校教育经费为70,208,740万元,普通高等学校教育经费占到68,802,316万元,明显高于中学(66,709,034万元)和小学(60,124,183万元)教育经费。《2012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中显示,普通高等学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与公用经费支出也均高于其他各级学校。

注3.高校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发布时间以网络上能够搜索到并打开链接的该校最早主动发布的时间为准。高校发布公告内容所标署的时间与网络公告所显示的时间不一致的,以能达到对社会信息公开目标的网络发布时间为准。

(转引自:http://hb.qq.com/a/20140402/015298_all.htm#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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