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律实务走入课堂(之八)

作者:康敬东 时间:2014-03-31 点击数:

让法律实务走入课堂(之八)

-------校企合作法学实践教育基地活动掠影

法学教育的目标就是培养出具有良好法律职业道德,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和娴熟的法律实务技能,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应用型、复合型的法律人才。因此,法学教育不仅要传授法学理论知识,还要培养学生法律实务技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政法学院在2011级法学专业本学期法律实务课程中继续开展课堂实践教学,以改变现有的“经院式”、“灌输型”教学,调动实务部门专家、法学学子的积极性。

为进一步强化法学学子的实务技能,增强法律实务技能传授的直观性,同时,也是基于校企、校地合作共同繁荣、共同发展的需要,政法学院在法律实务系列课堂教学中,特邀请实践教学基地老师指导——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华,副主任张运领、李少华等律师做课堂指导老师,对学生的模拟法庭进行现场指导、点评。

在实践教学过程中,以真实案例为背景,由学生自己操作。学生担任法官、原告、被告、委托代理人、证人等司法实务中的不同角色,做开庭的准备工作,庭审过程的掌控,从中体验、学习法律职业技能,培养和训练作为法律职业者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

这种由法律实务部门法律职业者指导之下,由学生亲自参与的法律实务课堂教学,不仅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更使他们有了学有所用的感觉,做到了理论与实务切实结合,更认识到熟练的法律实务技能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是一个卓越法律职业者的必备素养。(文/图 政法学院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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