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召开学生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工作会议

作者:康敬东 时间:2014-04-25 点击数:

政法学院召开学生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工作会议

继2014年4月21日上午,政法学院召开院领导班子、专兼职辅导员及办公室人员专题会议,传达、研讨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及学校有关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工作的相关精神后,4月23日下午,政法学院在阜阳师范学院西湖校区教学主楼301教室召开了由院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和各班团支部书记、正副班长、治安委员、心理委员等参加的学生安全与综合治理工作会议。政法学院团总支书记李阳主持了会议。

会上,院党总支书记康敬东传达了校党委书记周建华《在学校2014年与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纪委书记赵辉的《工作报告》及近期学校下发的安全稳定方面的相关文件,并结合过去的经验教训,从“切实提高对安全稳定工作的认识;严格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认真排查影响安全稳定的隐患”等三个方面,对与会同学进行安全教育,对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在讲到严格落实学生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时,康书记强调,在院团总支学生会这个层面,团总支书记、学生会主席是第一责任人,在班级这个层面,团支书、班长是第一责任人,在宿舍,寝室长是第一责任人。各部部长、各班团支委、班委委员,根据工作分工,也要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康书记强调,学院要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和评估体系,与学生综合测评、评优评奖等考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严肃责任追究,加大“一票否决制”执行力度。干部同学要加强信息沟通,保证信息畅通。发现问题,哪怕是苗头性的,都要做到在第一时间报告。对知情不报,知情晚报,贻误了最佳处置时间的,将追究知情者的责任。

康书记强调,不论学院团总支学生会还是班级团支部班委会,都要本着“防患于未然”的精神,时时绷紧安全这根弦,处处留意安全问题,切实把安全稳定放在首位。凡开展团学集体活动项目,不论是在校外进行还是在校内进行,事前都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程序报批。对违反报批程序,善自组织开展活动的,不论其结果如何,一律追究组织者的责任。

康书记强调,干部同学除关注自身安全外,有责任有义务加强防交通事故、防火灾、防自杀、防地震灾害、防传染病、防食物中毒、防盗窃、防诈骗、防溺水、防伤害、防传销等方面的安全法制宣传。从即日起,严禁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旅游。

康书记强调,寝室是学生最小的生活单元。创建良好整洁的环境、团结和谐的氛围是学生健康生活、勤奋学习的重要保证,也是学校安全稳定的重要着力点,全院上下要齐心协力抓紧抓好。告诫同学们严禁外宿;严禁在学生公寓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电线插座、吸烟点蜡。告诫同学们文明上网,不要影响其他室友正常的学习和休息,防范不良信息对心灵的侵害。

康书记强调,干部同学要关心、关爱每一位同学,尤其多加关注那些在学习上、生活上遇到困难,因生病,因家庭突发变故,因失恋等引发心理问题,情绪波动较大的同学。发现异常,要积极向领导老师报告;要主动伸出援助之手,送上感动心灵的话语等,让其深切感受到学校大家庭的温暖和友爱。

康书记最后强调,本周到下周时间内,由院团总支学生会和各班辅导员负责,在全院范围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学生住宿情况重新进行登记。近期,学院领导班子和辅导员等将对学生宿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文/图:政法学院团总支学生会信息编辑部卢新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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