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康敬东 时间:2014-01-07 点击数:

教〔2013〕110号


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2014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各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各主要环节的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总结、评优、材料归档等工作。

二、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学校工作部署有序推进各阶段的工作。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2013年12月底之前完成。各学院召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动员会,落实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明确指导教师工作要求,加强学生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教育。

第二阶段:选题工作,2014年1月10日前完成。各学院公布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南,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引导学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工作。

第三阶段: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2014年3月底之前完成初稿,2014年5月10日前完成定稿。指导教师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指导。各学院应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第四阶段:答辩与成绩评定,2014年5月20日前完成。指导老师应坚持客观公正原则评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继续坚持毕业论文(设计)评阅制度,各学院指派另一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老师对毕业论文(设计)再次评阅,符合答辩条件者方可允许参加答辩。坚持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回避制,指导老师原则上不得参加其指导学生所在答辩组。各学院在答辩前一周将《答辩安排日程表》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第五阶段:总结、评优,2014年5月底之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指导教师根据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情况撰写质量分析报告。在此基础上,各学院完成分专业的质量分析报告和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各学院应做好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老师推荐工作,并按要求汇总指导教师质量分析报告、毕业论文(设计)各阶段材料,装订存档备查。

三、教务处将继续随机抽检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经认定存在作假情形的,学校将按照《阜阳师范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理,对所在学院通报批评。

四、教务处将不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对毕业论文(设计)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和相关资料的上报情况,将作为评选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先进单位的重要参考。

五、学校将继续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多元化试点,请相关学院结合实际工作与试点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及时反馈试点情况。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实践教学 毕业论文 通知

印数:4


主办单位:教务处(评建办)

发文日期:2013年12月24日

通讯地址: 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  邮政编码: 236037  办公电话: 0558-2591100 2591092  阜阳师范大学 法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