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律实务走入课堂教学(之五)

作者:康敬东 时间:2012-03-30 点击数:

让法律实务走入课堂教学

——模拟法庭课程之五

法学教育的目标就是培养“具有全方位工作能力的法律人”,使之成为一个随时有能力进入任何一个法律领域的法律人。因此,要改变将学生培养成死记硬背的考试机器填鸭式课堂理论教学现状,就必须在法学教育的内容、方法等方面注重法律职业技巧和法律伦理的训练。为实现上述目标,真正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教学理念,让法科学生对法律实务运作获取全面认识,政法学院在法律实务课堂教学中开展完全以学生为主体的系列法律课程教学。在此教学中,整个教学过程完全交给学生掌控,以真实案例为背景,由学生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被告人、证人、法定代理人、法警等司法实务中的不同角色,体验、学习法律职业技巧,从而培养和训练作为法律职业者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

同学们认为,他们亲自参与的这种法律实务教学活动,不仅调动了他们的学习积极性,更使他们有了学有所用的感觉,做到了理论与实务切实结合,他们非常欢迎继续开展此“授之以渔”的教学活动。

(文/图:政法学院 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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