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弘大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康敬东 时间:2012-04-09 点击数:

关于评选弘大奖学金的通知

政法学院2008、2009、2010级全体同学:

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为回报社会,支持法学教育事业,激励和帮助品学兼优、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出资设立阜阳师范学院“弘大奖学金”。(简称“弘大奖学金”)。

2011年的弘大奖学金申请及评定工作将于本月中旬展开。凡符合弘大奖学金评定条件(见政法学院网站“下载专区”《“弘大奖学金”章程及评选办法》)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请申请的学生从该“下载专区”直接下载、打印《弘大奖学金申请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于4月16日上午下班之前报给各自的辅导员。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阜阳师范学院政法学院

2012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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