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大司法制度研究中心2012年年会隆重召开

作者:康敬东 时间:2012-05-02 点击数:

弘大司法制度研究中心2012年年会隆重召开

4月28日,由我校政法学院、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发起设立的弘大司法制度研究中心2012年年会在颍州西湖隆重召开。

本次年会的主题是新刑事诉讼法的理解与适用。校党委副书记、院长吴海涛教授代表学校为本次会议开幕致辞,对与会专家、学者及法律实务部门代表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对本次会议的圆满召开寄予了美好的期望。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博士生导师洪道德,阜阳市司法局副局长、阜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倪曼尼,校科研处处长时伟教授,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主任蒋祥爱,政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康敬东,阜阳市公检法机关、律师事务所等司法实务部门代表,以及我校政法学院部分教师、学生共80余人出席会议。会议由政法学院院长盛鹏主持。

校党委副书记、院长吴海涛教授代表学校为本次会议开幕致辞

会议由政法学院院长盛鹏主持

阜阳市司法局副局长、阜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倪曼尼在会议开幕式上致辞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博士生导师洪道德教授在作新刑事诉讼法专题讲座

弘大司法制度研究中心主任蒋祥爱在作总结讲话

会议议程分为两个部分内容。上午,在颁发了弘大奖学金之后,与会代表听取了洪道德教授关于新刑事诉讼法专题讲座。洪教授就新刑事诉讼法中争议较大、社会广泛关注的“律师辩护权的扩大”、“非法证据的排除”、“证人出庭”、“强制措施中的监视居住”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详尽解读,对暗含在法条背后的立法意图作了恰如其分地分析与申明;同时,还进一步阐述了这些规定将来可能对司法实务带来的影响。下午,与会代表对“新刑事诉讼法修订对实务的影响”进行了研讨。

本次研讨会的胜利召开,使与会的弘大司法制度研究中心人员及广大师生对新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开阔了学术视野,并有力地推动了弘大司法制度研究中心的内涵建设,为我校法学学科进一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产学研合作开创了更加广阔的前景。(文/图政法学院李民康敬东)

政法学院获得弘大奖学金的学生在大会上领取证书和奖金。

出席弘大司法制度研究中心2012年年会的代表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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