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与阜阳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学检交流

作者:康敬东 时间:2012-06-07 点击数: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

——政法学院与阜阳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学检交流

2012年6月1日,阜阳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康敬东书记、钱守云副院长、李民副教授、余为青博士一行四人前往阜阳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调研,与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超、侦监处处长齐杰、研究室主任来红杏、阜南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民、科长陈坤等进行了座谈交流。

在调研与交流中,双方就课题申报、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中可能出现的困难、疑难案件的咨询、学生实习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达成了多项共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双方一致认为,加强交流,能够达到优势互补,提高教学水平和办案能力的“双赢”目的,特别是课题研究的合作,有利于提升科研水平和研究成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双方希望搭建交流平台,进一步扩大交流,形成交流的定期化、专门化和实质化。

(文/图:阜阳师范学院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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