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康敬东 时间:2011-07-03 点击数:

关于申报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据教育部办公厅教办厅函〔2011〕66号文件精神,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评选工作已经启动,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类别

1.优秀成果奖。设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290项,其中一等奖20项,二等奖90项,三等奖180项。

2.终身成就奖。设教育终身成就奖10项。

二、评奖范围

1.成果奖评奖范围

(1)凡列入全国教育科学“十五”、“十一五”规划的各级各类立项课题均可参评。

(2)凡未列入全国教育科学“十五”、“十一五”规划而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或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教育科研成果,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部司局、直属单位、直属高校推荐,也可参加此次评奖。

(3)参评成果限定在2004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

2.成就奖评奖范围

(1)长期从事教育科学研究工作。

(2)为教育科学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

三、参评内容

1.优秀成果奖

(1)已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成果,包括著作、论文、研究报告、工具书、教材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

(2)不宜公开出版和发表,但已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

2.终身成就奖

(1)代表作(如学术著作、学术论文、经典教材等)。

(2)社会影响(获奖证书、领导批示等)。

四、申报材料

参评优秀成果奖由申报者填写《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奖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规划重点课题成果鉴定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应用证明等)。参评终身成就奖由个人填写《教育科研终身成就奖评奖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代表作品、获奖证书复印件、受益方证明、社会影响证明等)。报送成果要求:

1.优秀成果奖:参评成果一式7份(申报评审书报1份原件、6份复印件,报7份匿名活页材料,成果7份),一律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

2.终身成就奖:参评成果一式6份(申报评审书报1份原件、5份复印件,三项代表作成果各6份)。

五、有关注意事项

1.优秀成果奖申报注意事项:

(1)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进行申报。

(2)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

(3)多卷本专著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2.终身成就奖申报人应从事教育科研工作50年以上(含50年),目前仍从事教育科研工作。

3.其他相关注意事项见《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附件2)。

六、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1年7月4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科研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keyanchu2008@yeah.net。联系人:于立志,电话:2596560。以下附件请从科研处网站下载。

附件:

1.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点击浏览该文件

2.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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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包括匿名活页)

点击浏览该文件

4.全国教育科学研究终身成就奖申报评审书点击浏览该文件

阜阳师范学院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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