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据教育部办公厅教办厅函〔2011〕66号文件精神,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评选工作已经启动,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类别
1.优秀成果奖。设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290项,其中一等奖20项,二等奖90项,三等奖180项。
2.终身成就奖。设教育终身成就奖10项。
二、评奖范围
1.成果奖评奖范围
(1)凡列入全国教育科学“十五”、“十一五”规划的各级各类立项课题均可参评。
(2)凡未列入全国教育科学“十五”、“十一五”规划而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或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教育科研成果,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部司局、直属单位、直属高校推荐,也可参加此次评奖。
(3)参评成果限定在2004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
2.成就奖评奖范围
(1)长期从事教育科学研究工作。
(2)为教育科学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
三、参评内容
1.优秀成果奖
(1)已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成果,包括著作、论文、研究报告、工具书、教材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
(2)不宜公开出版和发表,但已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咨询报告等研究成果。
2.终身成就奖
(1)代表作(如学术著作、学术论文、经典教材等)。
(2)社会影响(获奖证书、领导批示等)。
四、申报材料
参评优秀成果奖由申报者填写《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奖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规划重点课题成果鉴定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应用证明等)。参评终身成就奖由个人填写《教育科研终身成就奖评奖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代表作品、获奖证书复印件、受益方证明、社会影响证明等)。报送成果要求:
1.优秀成果奖:参评成果一式7份(申报评审书报1份原件、6份复印件,报7份匿名活页材料,成果7份),一律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
2.终身成就奖:参评成果一式6份(申报评审书报1份原件、5份复印件,三项代表作成果各6份)。
五、有关注意事项
1.优秀成果奖申报注意事项:
(1)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进行申报。
(2)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
(3)多卷本专著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2.终身成就奖申报人应从事教育科研工作50年以上(含50年),目前仍从事教育科研工作。
3.其他相关注意事项见《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附件2)。
六、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1年7月4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科研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keyanchu2008@yeah.net。联系人:于立志,电话:2596560。以下附件请从科研处网站下载。
附件:
1.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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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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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包括匿名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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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国教育科学研究终身成就奖申报评审书点击浏览该文件
阜阳师范学院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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