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推荐评选院2012年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康敬东 时间:2011-11-18 点击数:
政法学院2008级各有关学生:
接校学生处通知(学字[2011]42号《关于推荐评选我校2012年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详见http://www.fync.edu.cn:8080/xiweb/xsc/shownews.asp?id=370),经研究决定,我院2012年优秀毕业生的推荐评选,采取: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自愿申报,学院统一考核确定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自愿申报,并于2011年11月21日上午12点之前将:
(1)《阜阳师范学院2012年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电子文档);
(2)以自己姓名命名的1寸版照片以及优秀毕业生情况简介(80字以内电子文档)
发至各自班级辅导员电子信箱。
二、如无特殊情况,学院将根据学生申报,依据班级三个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进行排序,按《通知》中规定的比例和分配的指标,等额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三、两点说明:
1、符合条件的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文档的,则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权,学院将不再推荐。
2、如因情况特殊,确需通过考核方式进行评选推荐的,学院将采取公开演讲方式进行。
演讲内容围绕校学生处通知中的“评选条件”进行,演讲题目由申请者自拟(演讲时需提交电子的或纸质的演讲稿),时限:3~5分钟。
演讲采取10分制,与综合测评成绩相加后,以班级为单位进行重新排序。演讲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班级辅导员的电子信箱:
康敬东:kjd6464@qq.com
王继云:wangjiyun1976@sohu.com
政法学院
201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