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康敬东 时间:2011-01-05 点击数:
关于2011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及2011届毕业生:
按照教学安排,学校2011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即将开始,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将2011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进程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2010年11月至12月上旬。各学院制定2011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遴选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明确指导教师职责,对于首次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师,学院可视情况安排一位富有经验的教师与其联合指导。
第二阶段:选题与开题,2010年12月至2011年元月。各学院可分专业拟定并公布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南,供学生选择、参考;同时加强对学生自拟选题的审核,确保选题质量。选题确定后,学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认真填写《开题报告》。选题一经确定,原则上不能更改,确有特殊原因需更改选题的,应于2011年元月16日前完成重新选题、开题工作,并填写《选题变更审批表》报教务处备案。
第三阶段:撰写,2011年4月中旬初稿完成,2011年4月15日前定稿。各学院应强化对指导教师指导过程的监控,加强指导教师指导记录的检查,切实开展毕业论文(设计)三期检查,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第四阶段:成绩评定与答辩,2011年4月30日前完成。各学院应严格评定标准,客观公正评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指导老师评定成绩之后,学院应指派一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评阅老师进行审定,确定是否准许答辩,凡认定为不能参加答辩的毕业论文(设计),学生应根据评阅老师意见修改后,再次提交评阅老师审定。答辩实行回避制,指导老师原则上不参加其指导学生所在答辩组。各学院在答辩前一周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报送《答辩安排日程表》,以备检查。
第五阶段:总结评优,2011年5月中旬前完成。各学院应认真总结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积极做好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推荐工作,并按要求汇总毕业论文(设计)各阶段材料,装订存档。
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根据学校上述文件要求,2011届毕业论文指导与写作工作已经开始,请各位老师和毕业生注意按时间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并提交相关材料。政法学院2011届毕业论文各阶段工作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一、开题报告:2011年1月16日前完成。
二、论文初稿:2011年4月1日前完成。
三、论文定稿:2011年4月15日前完成。
四、论文评审和答辩:2011年4月23-24日完成。
五、论文总结评优:2011年5月20日完成。
六、论文归档管理:2011年5月31日前完成。
附件:《毕业论文指导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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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
201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