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认真做好领导点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康敬东 时间:2011-01-15 点击数:

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认真做好领导点评工作的通知

政法学院全体党员:

根据院创先组发〔2011〕1号《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认真做好领导点评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党总支研究决定:即日起,在我院全体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工作,2011年1月底之前基本结束。

教工党员创先争优情况,采取集体点评的方式进行。时间:2011年1月16日下午3:10;地点:西湖校区教学主楼814室。点评工作由教工党支部书记宋俊义同志负责。

学生党员创先争优情况,采取当面个别点评和通过电子邮件点评的方式进行。点评工作由学生思政党支部书记王继云同志和学生法学党支部书记杨军同志分别负责。

特此通告。

中共政法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总支委员会

2011年1月12日

备注:通过电子邮件进行点评的党员可下载

阜阳师范学院党员创先争优情况领导点评登记表点击浏览该文件

附:

中共阜阳师范学院委员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文件

院创先组发〔2011〕1号

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认真做好领导点评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委各部门:

为认真做好领导干部点评创先争优工作,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根据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认真做好领导点评工作的指导意见》(创先发〔2010〕25号)和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普遍开展领导干部点评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创先办发〔2010〕7号)等文件精神和上级要求,现就做好我校领导点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点评责任

领导点评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领导分工进行。党支部书记负责对本支部党员进行点评,党总支书记负责对所属党支部及其书记进行点评。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要对分管单位和联系点创先争优情况进行点评。要做到每名书记都作点评,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名党员都被点评。

二、明确点评内容

领导点评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对基层党组织的点评内容主要包括: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评价、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要重点围绕推动中心工作、开展公开承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等情况进行点评。对基层党组织书记,主要点评其带头创先争优和组织党员开展创先争优的情况。

对党员的点评内容主要包括:对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评价、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要重点围绕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开展公开承诺、联系和服务群众等情况进行点评。

三、创新点评方式

各单位各部门要着眼于增强点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领导点评方式。

集中点评。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或基层党组织书记会议等方式,对基层党组织、党员进行点评。必要时,可以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点评。

个别点评。各级党组织负责人通过面对面个别交流等方式,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党员进行点评。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差距的单位和薄弱环节,也可专门约谈,指出问题,督促整改提高。

现场点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检查工作、走访慰问时,结合实际情况,即时对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随机点评。根据工作需要,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确定点评对象,对一些单位进行点评。

四、确保点评质量

领导点评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详细掌握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要实事求是地肯定取得的成绩,认真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领导点评可与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群众评议、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走访等结合进行。点评情况可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通报。要注意在点评过程中发现和树立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领导点评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具体落实。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既要带头开展点评,又要及时督促下级党组织认真抓好领导点评工作,确保点评质量,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

五、及时公示报告

各党总支要按照要求做好《阜阳师范学院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领导点评登记表》、《阜阳师范学院党员创先争优情况领导点评登记表》和《阜阳师范学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情况统计表》填报工作。

附件:

1.《阜阳师范学院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情况领导点评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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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阜阳师范学院党员创先争优情况领导点评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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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阜阳师范学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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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阜阳师范学院委员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代)

201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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