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与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深化院校合作交流会

作者: 时间:2024-06-12 点击数:

6月12日,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郑妍娜,组织人事处处长刘国柱,研究室主任、四级高级法官邢轶慧,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代巍等一行赴我院开展交流座谈。法学院党委书记马健、副书记李阳、副院长吴万群、法学教研室主任和行政秘书等参加交流会,会议由院长余为青主持。

郑妍娜介绍了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基本情况。她指出,此次共建共享合作交流活动,是双方进一步完善合作机制,加强资源共享,促进司法实践与法学理论研究良性互动的重要举措。她认为,通过此次活动,双方能够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加强协作,发挥各自优势,围绕司法调研、司法实践、学术交流、裁判文书库建设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实现法律人才培养和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双向驱动,携手打造院校合作共建典范。

余为青向来宾介绍了法学院的历史沿革和近年来的发展情况。他指出,此次合作交流活动的举行,意味着双方的合作水平迈上新台阶。他希望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原则,以高校法学教育与司法审判实践为共同阵地与合作基础,打造教学研咨一体化实践基地,为高校法学育才与法院队伍建设搭好用好平台,促进工作开展。并希望双方在理论研讨、学术交流、课题攻关、支部共建、学生实习、专家咨询、案件听证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相互促进,共同提升。

马健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行的来访表示热烈欢迎。他认为,法学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校院合作有着良好基础,双方应凝聚共识,找准合作切入点,聚焦重要工作,以点带面,高质效做好双方共建共享工作,促进校院法治实践与法学教育深度融合,实现互利共赢。

此次院校合作交流活动,是司法实践与法学研究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法学院将继续秉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双向交流、协同共建”校院共建共享合作理念,逐步形成全方位、多领域、高效率合作格局,共同促进法学理论与审判实践有机结合,全面提高人才培养法学素养,提升法律实务水平,为法治阜阳建设不断注入法学院力量,切实服务皖西北地区高质量发展。

(撰稿:陈元庆 图片:王少杰 单位审核:余为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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