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切实提高党员发展对象的党性修养、理论水平,根据《中共阜阳师范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校组〔2020〕5号)《中共阜阳师范大学委员会党校工作细则(试行)》(校党〔2020〕2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党校第19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本期培训班原则上在2023年11月12日前完成,培训时间不少于24个学时。
二、培训对象
各党委(党总支)已确定的未接受培训的党员发展对象。
三、培训内容
本期培训设置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党的二十大专题、理想信念教育、政治理论教育、党史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榜样示范、交流研讨、实践锻炼等九个模块。
四、培训方式
本期培训主要采用集中辅导、个人自学、交流研讨、实践锻炼和撰写培训心得等形式开展,并进行结业考试。课程模块以安徽干部教育在线资源、校本资源为主体,安徽干部教育在线资源(www.ahgbjy.gov.cn/pc/login.do),各分党校登录账号,点击课件库,根据课程模块(见附件1)检索相关课程,组织本单位党员发展对象完成学习任务;校本资源由党委组织部门提供,各分党校安排本单位党员发展对象完成学习任务;交流研讨、实践锻炼由各分党校自行组织开展;结业考试由校党校统一部署,各分党校协助完成。
五、培训要求
1.课程学习。参训学员按时完成课程学习任务。
2.交流研讨。参训学员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等主题开展研讨。
3.实践锻炼。参训学员围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开展实践活动。
4.培训总结。参训学员围绕培训内容,撰写学习心得,要求:不少于1000字,主题鲜明、结构完整、内容详实。
5.结业考试。考试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章等为主,题型为单选、多选、简答、论述。合格分数为 60 分(总分为 100 分),考试时间为10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6.学员管理。原则上各分党校编为1个班级,设班主任1名,负责学员的学习指导和日常管理,督促学员认真参加学习研讨,撰写培训总结,完成结业考试。
《党校第19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信息表》(附件2)《分党校第19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教学计划表》(附件3),请于10月19日前发送至zzb@fynu.edu.cn,同时报送纸质版。
联系人:李明,电话:2595619。
附件:1.党校第19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课程模块
2.党校第19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信息表
3.分党校第19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教学计划表
中共阜阳师范大学委员会党校办公室(代)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