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校学〔2020〕2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在学生申报、辅导员审核的基础上,经过文学院学生评奖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拟推荐我院王简兮(2017级汉语言文学拔尖人才创新班)、蒋姣娇(2018级汉语言文学(师范)1班)两位同学申报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30日,公示期间,学院师生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
联系人:刘亚辉;联系电话:0558-2591122。
中共阜阳师范大学文学院党委会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