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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学生科研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2-04-2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阜阳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文件

学〔2022〕37号

关于做好2021年度学生科研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本科学生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校学〔2021〕3号)要求,现就2021年度学生科研课题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申请

各项目负责人要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对照结项条件认真准备材料,包括撰写项目完成情况说明(800字以内)、结项报告书和结项支撑材料。

二、学院初评

各学院要成立结项专家组对课题结项情况进行初评,提出结项意见。专家组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1位专家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鉴定专家应坚持客观公正原则,恪守学术道德,保护知识产权,自觉接受监督,对被鉴定成果的质量和水平做出全面、科学、客观的评价,并对自己所提出的评价意见负责,杜绝虚假鉴定、人情鉴定等不良现象。

(一)成果要求

1.成果为“学术论文”类的,需满足项目主持人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或有期刊录用通知或是参加学术会议被集录的论文等要求。

2.成果为“研究(调查)报告”类的,须严格按照相关学术规范要求撰写的正文不低于6000字(不含调查问卷内容)的研究(调查)报告,提供文字复制比低于30%的知网查重报告。

3.预期成果为“发明制作/系统软件”类的,须提供相关获奖材料(如专利证书)或软件版权(如使用单位证明)等。

4.预期成果为实物作品及其他形式的,需具体加以说明。

(二)鉴定等级

结项成果鉴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

三、学校终评

学生处组织专家在个人自评、学院初评的基础上开展项目终评。对符合结项要求(鉴定等级为“合格”及以上)的课题颁发结项证书,并按照规定标准一次性给予资助,结项不通过的项目不予资助。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需对学生提交的结项材料严格把关,严禁剽窃、抄袭、拼凑他人成果以及篡改、伪造研究数据等违背学术道德规范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请以学院为单位将结题报告书(附件2)、相关结项支撑材料(成果为“研究报告”的,需按附件3要求撰写,连同知网查重报告)以及课题结项信息汇总表(附件4,同时报送电子版)各1份于2022年5月12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地点:正行楼601;联系人:刘老师;电话:2596191。(注:学院初评结论为“不合格”的项目无需上报。)

 

附件:1.2021年本科学生科研课题立项信息一览表

2.2021年学生科研课题结项报告书

3.阜阳师范大学学生科研成果报告

4.2021年学生科研课题申请结项信息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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