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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学生王某、许某某、金某某、熊某某、杨某某等人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
日期: 2022-05-2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阜阳师范大学文件

校学〔2022〕4号

 

关于给予学生王、许某某、金某某、熊某某、杨某某等人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


经查,美术学院2019级视觉传达设计3班学生王(学号:20191124**),不服从属地和校园疫情管理规定,于2022年3月19日至3月31日期间,未经请假多次翻越校园围栏进出校园,多次在校外出租房住宿。3月31日,因其出入某娱乐场所、与太和县一名阳性感染者存在空间交集,该生被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定为密切接触者,室友被定为次密切接触者。该生的行为直接造成我校栋学生公寓楼封闭管理3天,严重影响了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给学校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不良的社会影响,给属地和校园防疫工作及全校师生安全带来巨大隐患,造成恶劣影响。根据《阜阳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试行)》(校学〔2021〕28号)第三章第八条第六款、第二十一条第四款、第二十四条第十二款和第十三款、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和第六款等规定,为严肃纪律、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经研究并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同意,决定给予学生王留校察看处分。

经查,法学院2020级法学3班学生许某某(学号:20201138**),屡次违反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和防疫规定,长期不在指定宿舍住宿。在学校因疫情封闭管理期间,该生多次于夜间在校园内长期逗留、夜不归宿,该生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学校防疫规定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经查,该生于2022年2月21日至3月2日期间因累计旷课29学时,受到学校严重警告处分(教〔2022〕14号,发文时间:2022年3月20日,处分影响期为8个月),于2022年3月5日因无故旷考,再次受到学校严重警告处分(教〔2022〕18号,发文时间:2022年3月24日,处分影响期为8个月)。该生本次违纪行为属于在处分影响期内违纪及屡次违反校规校纪,且在违纪事实调查期间及被核实后,拒绝承认错误并做出检讨,认错态度恶劣。根据《阜阳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试行)》(校学〔2021〕28号)第三章第八条第八款、第二十一条第四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及第五款等规定,为严肃纪律、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经研究并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学生许某某留校察看处分。

经查,音乐舞蹈学院2019级音乐学(师范)2班学生金某某(学号:20191118**),不服从属地和校园疫情管理规定,在学校因疫情防控实行封闭管理期间,于4月17日未经请假翻越校园围栏私自外出且不在学校宿舍住宿,其行为被阜阳市公安局颍州分局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经查,商学院2019级工商管理2班熊某某(学号:20191312**),不服从属地和校园疫情管理规定,在学校因疫情防控实行封闭管理期间,于4月26日未经请假翻越校园围栏私自外出,期间多次出入公共场所,并于当日翻越围栏进校,其行为被阜阳市公安局颍州分局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经查,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2020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非师范)1班学生杨某某(学号:20201142**),不服从属地和校园疫情管理规定,在学校因疫情防控实行封闭管理期间,于4月29日未经请假翻越校园围栏私自外出,并与省外(成都市)来阜人员长时间接触且在校外宾馆住宿,期间多次出入公共场所,并于4月30日翻越校园围栏返校,其行为被阜阳市公安局颍州分局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某某、熊某某、杨某某在学校因疫情实施校园封闭管理期间,仍旧顶风违纪,其行为给属地和校园防疫工作及全校师生安全带来巨大隐患,造成恶劣影响。根据《阜阳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试行)》第三章第九条第三款、第二十一条第四款、第二十四条第十二款和第十三款等规定,经研究并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学生金某某、熊某某、杨某某留校察看处分。

留校察看处分影响期为12个月,自决定下发即日算起。

被处分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处分文件后十日内,向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再受理。本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根据属地防疫要求,当前阜阳师范大学全域从严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请各学院务必正确认识疫情防控的复杂性、紧迫性和极端重要性,严格按照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防疫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学〔2022〕13号)、《关于切实做好近期学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学〔2022〕2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学生防疫工作的通知》(学〔2022〕25号)、《阜阳师范大学校园解封工作实施方案》(校党办〔2022〕5号)相关规定及要求,加强防疫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并将本决定传达到各班级,覆盖到全体学生,要进一步强化学生防疫意识和主体责任的教育管理,多渠道多形式教育引导学生主动落实防疫责任,积极配合学校及属地防疫管理,以实际行动筑牢校园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阜阳师范大学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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