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毕业生同学:
你们好!
首先祝贺你们在国家资助政策的帮助下,通过自己的努力完成了在校阶段的学习任务。本学期,多数学生都将顺利完成毕业考试和答辩,即将踏入社会,走上工作岗位。
党和国家时刻关心你们的成长,国家为你们办理助学贷款解决学费的问题,家庭困难的同学还通过国家资助及校内资助解决了生活上的困难。在校学习期间,你们所申请的贷款应付利息及风险补偿金已由国家和学校支付。现在同学们毕业了,应该自强自立,励志成才,努力为社会和国家多做贡献。
同学们,在离校前请按照《关于2013届贷款毕业生进行贷款确认的通知》文件要求(已于2013年3月4日上传学生工作处网站通知公告栏),认真办理毕业确认相关事宜。明确贷款合同金额及贷款期限,并依据合同还款。自毕业当年的九月一日起,贷款本金所产生的利息将由借款人支付,利息支付方式及时间要求请与相关银行明确。有关规定请参阅《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细则》、《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已于2012年2月15日上传学生工作处网站助学贷款栏)。外省籍学生请及时与贷款经办银行联系,办理相关事宜。希望各位同学能尽快的适应社会,认真工作,励精图治,创造美好的前程;希望你们做诚信的人,按时还贷。若逾期不还,将会影响你们的个人信用记录。
阜阳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58-2595176。
祝工作顺利,生活幸福!
二〇一三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