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2012〕18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努力促进大学生身心和谐发展,切实提升大学生生活质量和幸福感,现决定以第十三个“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日”(2012年5月25日)为契机,继续组织开展我校第七届“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文化艺术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阳光心态,幸福人生
二、活动时间
2012年5月2日—5月31日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学生工作处 团委
承办单位:
文学院、体育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学校及院(系)学生会心理健康部、大学生心理协会等
四、活动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五、奖项设置
活动结束后根据各学院工作开展情况确定具体“优秀组织奖”数量,并各奖励1000元,作为本学院学生活动经费。
六、活动要求
1.请各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积极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和组织工作,确保我校第七届“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文化艺术节活动顺利、圆满进行。
2.承办单位需向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交活动实施方案,并将各项活动的具体操作要求尽快通知到学校及院(系)学生会心理健康部。
3.活动开展的相关报道、总结、图片等材料,待活动结束后由承办及参与单位及时交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团委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阜阳师范学院第七届“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文化艺术节活动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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