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非师范类申报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同学:
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各项程序,您所申报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连同《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证书原件均已发放到所在学院的辅导员处,请尽快到辅导员处领取并妥善保存。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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