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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初学生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3-09-0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学〔2013〕38号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新学期已经开始,为做好学期初学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辅导员信息报送工作

为加强学生管理,确保信息畅通,请各学院认真填写《2013-2014学年专兼职辅导员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并于9月9日前送学生工作处,联系人:刘时勇。

二、辅导员值班工作

学期开始,西校区的辅导员值班工作将正常启动,各学院专职辅导员除有特殊情况外均应参加值班。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值班的辅导员,请书面提交申请,联系人:李方。

三、辅导员工作助理选聘工作

为帮助2013级新生班级辅导员做好班级管理工作,本学年继续为新生班级配备辅导员工作助理,详见《关于选聘2013级新生辅导员助理的通知》(学〔2013〕36号),联系人:李方。

配备原则为:60人(含60人)以上班级配备2名辅导员工作助理,60人以下班级配备1名辅导员工作助理。辅导员工作助理从2011级学生中择优选聘。

四、贫困生、孤儿认定工作

贫困生认定:计算机与信息学院、美术学院贫困生认定程序按照《阜阳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试点办法》(学〔2013〕34号)进行操作。其他学院要严格按照《阜阳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校学〔2012〕8号)文件要求(文件已上传学生工作处网站“规章制度”栏),遵循认定原则,成立认定机构,依据认定标准,开展好贫困生认定工作。各学院请在开学第三周周五前(9月20日前)完成非新生班级贫困生认定工作,完成数据库录入并送交纸质版《阜阳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类统计汇总表》(见附件2);在第四周周五前(9月27日前)完成新生班级贫困生认定工作,完成数据库录入并递送纸质版《阜阳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类统计汇总表》。此项工作为学生资助工作的起点,影响到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院长助学金、学费减免和勤工助学等各类助学项目的后续工作进度,请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此项工作。联系人:马玉海。

孤儿认定:凡就读安徽省高校的孤儿及孤儿成年后就读安徽省高校的,均免除学费。请各学院针对孤儿群体给予更多关注,在认定中,孤儿学生必须出具其生源地县级民政局加盖印章的《孤儿证明》(见附件3),否则不予认定,并填写《阜阳师范学院2013-2014学年孤儿学生(含孤儿成年就读我校学生)登记表》(见附件4)。往年已认定的孤儿学生无需再次认定,非新生班级新增孤儿认定材料于开学第三周周五前(9月20日前),新生班级孤儿认定材料于开学第四周周五前(9月27日前)交学生工作处,联系人:马玉海。

家访:各学院在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应结合家访工作,确保贫困生认定的准确性。有关家访的具体安排待通知。

五、贷款相关事项办理

农信社贷款:请各学院认真排查2013-2014学年申请办理农村信用合作金融机构贷款学生,并填写《2013-2014学年农信社贷款学生信息表》(见附件5),确保贷款金额填写准确,贷款学生无遗漏。“信息表”与学生填写留存《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证明》于9月20日前交学生工作处。联系人:马玉海。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请贷款学生本人持贷款受理凭证于9月9日至9月20日(工作日期间)至综合楼904办理回执录入事宜。新生报到日将在迎新现场办理,请各学院告知报到新生及时办理。联系人:马玉海。

贷款政策宣传工作:采用网页、宣传栏、专题讲座等方式开展好贷款政策宣传活动,使贷款学生知政策、明流程、晓义务。

六、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工作

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工作对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学院应高度重视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每一位考入大学的退役士兵知晓受助的权利。

详情请登录学生工作处“通知公告”栏查阅《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工作的通知》。联系人:马玉海。

七、勤工助学工作

本学期勤工助学值班从9月16日正式开始。请各学院负责勤工助学工作的老师于9月4日下午4点30分至综合楼929会议室开会,进行勤工助学工作安排,请相关人员准时参会。

各机关部门如需勤工助学学生,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将需要人数及专业要求送至学生处李敬伟老师处。

八、学生申请外宿工作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思政厅〔2007〕4号)和我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严禁学生私自租房居住的通知》(学字〔2004〕8号)文件精神,学生在校期间非特殊原因,不得申请外宿。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申请外宿的,请依据《关于学生申请外宿的通知》(学〔2013〕35号)申请,办理审批手续。联系人:李方。

九、做好综合测评、奖助学金评选的准备工作

为有序开展好综合测评及奖助学金评选工作,请各学院做好成绩汇总、核对工作,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成立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和班级评审领导小组,宣传好综合测评及奖助学金评选政策,做到宣传内容无盲点、宣传对象无盲点,待评选文件下发后及时启动此项工作。

各学院在开展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中,对于学生能力加分,应注重考查所取得证书和所参加活动与“学业、专业和职业”的相关性,无关联项目一律不得加分。

十、做好2013级新生教育管理工作

为更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请各学院在新生报到时认真组织学生填写《阜阳师范学院2013级学生家庭信息登记表》(见附件6),以班级为单位学院收齐后加盖印章交学生工作处。新生入校后,组织学生学习《大学生导航手册》、《大学生自律教育警示录》、《优秀学子风采录》、《大学生心理自助手册》,使新生同学尽快了解大学生活、适应大学生生活。10月份,学校将开展新生校规校纪知识测试活动。联系人:刘时勇。

十一、学生安全意识教育工作

学生安全无小事,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特别是反传销教育及新生防盗防骗教育。本学期开学一周内,各学院务必安排辅导员,以身边案例为典型,逐班进行警示教育。

学期初,要特别关注特殊群体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要关注心理困难群体,重点关注有心理问题经历或病史学生在学期初的表现,必要时可寻求校心理咨询中心专职咨询师的帮助。心理咨询师应按照重要性原则,妥善做好咨询工作,必要时可请医疗机构介入,视病情向其辅导员反馈情况,由辅导员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要关心学习困难群体,对于上学期有课程补考,特别是多门课程补考的学生,辅导员要主动找其谈话,了解学习困难的原因,鼓励不能获得学位的学生通过硕士研究生考试等方式获得学位。对于因补考导致权利丧失的学生,辅导员应主动告知其家长。要关照行为困难群体,特别关注人际关系不畅,思想偏激,容易发生违纪行为的学生。提醒学生违纪后,将要承担的严重后果(近年来,不少地方考试、考编,如选调生、特岗教师计划等,均明确规定在校期间有违纪行为不得报考)。教育学生理性处理各类矛盾和问题,以理智关照生活,用法制绳规自我。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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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2013-2014学年专兼职辅导员信息统计表.xls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附件:附件2:阜阳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类统计汇总表.doc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附件:附件3:孤儿证明.doc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附件:附件4:阜阳师范学院2013-2014学年孤儿学生(含孤儿成年就读我校学生)登记表.xls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附件:附件5:2013-2014学年农信社贷款学生信息表.xls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附件:附件6:阜阳师范学院2013级学生家庭信息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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