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2013〕39号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工作水平,依据教育厅皖教助函〔2013〕5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四访”活动(以下简称“四访”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四访”活动的重要意义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作为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教育公平的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教育事业和谐发展的有力保障。开展“四访”活动,通过深入群众、深入困难学生家庭,搭建起资助与学生、家长和社会的良好沟通平台,提升资助宣传效果,彰显国家这一惠及贫困学生民生工程的正能量,提高资助政策的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
二、活动主题
践行群众路线,提升资助水平
三、活动内容
一是辅导员“家访”,九至十月份,鼓励学院之间联合组队,按照不少于贫困生总数5%的总量(具体分配指标见附件一),深入学生家庭了解情况,宣传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资助政策;二是资助工作负责人“接访”,向学生公布学院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的联系方式,接待学生的来访,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学生工作处“回访”,深入学生班级,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主动与学生家庭联系,开展“邮寄贺信”活动,考察学生资助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四是校领导“走访”,随机走访部分学生宿舍和家庭,了解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情况,听取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五、有关要求
1.“四访”活动是密切联系群众,扩大资助惠民政策影响力的有效方式,有利于营造良好的资助工作氛围和提升资助育人成效。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保证活动效果的同时,注意交通及其他安全。
2.“四访”中要重视收集学生及家长对资助政策体系和资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于问题要及时给予回复和解决,对于建议要认真梳理分析、积极采纳。
3.家访所产生的费用由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签字后,凭票据到财务处办理报账手续。家访慰问品由学生工作处统一配送。
4.学生工作处网页将开辟“四访”活动专题栏目,报道宣传“四访”活动开展情况,各学院要及时送交四访活动的开展情况。
5.各学院应于9月30日前将《家访活动情况一览表》(见附件二)和“家访工作总结”送至学生工作处。
附件:
1.各学院家访学生人数分配表
2.家访活动情况一览表
二〇一三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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