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千亿体育登录-千亿体育平台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旧版入口
关于做好2014年我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3-10-09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学〔2013〕47号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安徽省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试行)》(教办〔2008〕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4年我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费用缴纳方式及参保有效日期

依据《关于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阜人社明电﹝2012﹞43号)文件精神,参保费用为每人每年30元。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学生数不足1000人的以学院为单位)到西湖校区综合楼一楼财务处校内银行缴纳参保费用,缴费收据由班级留存,收据复印件上交本学院医保工作负责人,缴费日期安排为10月21日至10月30日(逾期无法缴费参保,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依据《关于印发< 阜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医疗保险医疗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校政﹝2012﹞12号)文件精神,2010级、2011级、2012级学生缴纳2014年参保费用30元/人,本次参保有效日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2013级学生一次性缴纳四年参保费用120元/人,参保有效日期为2013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学生信息统计及参保数据录入工作

1、以前已经参加医疗保险,2014年因自愿参加新农合等其它保险种类停保的学生,各学院需详细统计信息,并在《2014年停保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1)中填写相关原因,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此表一式两份,学院和学生工作处同时备案。

2、在校学生参加2014年医疗保险的,需进行《阜阳城镇居民医保普通社区人员参保变更采集表》(附件2)数据录入,此项数据必须以学院为单位汇总,请各学院在录入数据时对信息自行编号,并即时核对录入信息与缴费人数,确保无误。

3、在校学生参加2014年医疗保险的,需以班级为单位填写《阜阳师范学院班级参保信息表》(附件3),此项数据用于校医院制作门诊病历,请认真填写、确保无误。

4、所有数据均须在10月31日下午5点前报送学生工作处,联系人:李方,联系电话:2593176。

三、大学生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流程

1、在参保有效日期内发生的住院及特大病医疗情况,参保人出院后,在所在学院医保工作负责人的指导下,将《阜阳市大学生医保医疗费用审批表》、《阜阳市大学生医疗保险校外转诊治疗审批表》、《大学生住院治疗回访情况表》(附件4)、住院发票原件、费用清单、出院记录等材料准确详细填写好送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受理此项工作时间:每周二和周三全天(节假日除外),地点:西湖校区综合楼913学生处办公室。

2、在参保日期内发生的门诊、急诊等医疗情况,参保人须及时与校医院取得联系,费用报销由清河校区校医院(校医保办)统一办理。

把大学生统一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畴是一项惠民工程,各学院要进一步提高对大学生医疗保险工作的认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宣传政策,动员鼓励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努力实现“应保尽保”。

附件:

1.《2014年停保学生信息汇总表》

2.《阜阳城镇居民医保普通社区人员参保变更采集表》

3.《阜阳师范学院班级参保信息表》

4.《阜阳市大学生医保医疗费用审批表》、《阜阳市大学生医疗保险校外转诊治疗审批表》、《大学生住院治疗回访情况表》

二〇一三年十月八日

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附件:附件1 2014年停保学生信息汇总表.xls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附件:附件2 阜阳城镇居民医保普通社区人员参保变更采集表.xls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附件:附件3 阜阳师范学院班级参保信息表.xls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附件:附件4 阜阳市大学生医保医疗费用审批表、阜阳市大学生医疗保险校外转诊治疗审批表、大学生住院治疗回访情况表.doc

地址:安徽·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 邮编:236041 联系电话:0558-2593176 服务邮箱:fyncxsc@126.com  技术支持:博达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