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2014〕19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良好的校风、学风建设,增强大学生积极进取、创先争优的意识,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充分发挥学生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决定开展2015年优秀毕业生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品质优秀,成绩优良,遵纪守法,行为规范,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奉献,在学生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校期间无纪律处分。
2.普通本科学生获得两次“三好学生”称号,或一次“三好学生”称号、一次“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称号;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我校获得一次“三好学生”称号或一次“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称号。同等条件下党员优先。
二、评选比例
评选比例为毕业生总数的14%,具体指标分配如下:
学院
| 毕业生人数
| 优秀毕业生指标
|
文学院
| 404
| 57
|
千亿体育登录-千亿体育平台
| 408
| 57
|
政法学院
| 192
| 27
|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 195
| 27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541
| 76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312
| 44
|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296
| 41
|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 195
| 27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366
| 51
|
美术学院
| 183
| 26
|
音乐舞蹈学院
| 107
| 15
|
体育学院
| 337
| 47
|
教育学院
| 296
| 41
|
经济学院
| 196
| 27
|
商学院
| 640
| 90
|
总计
| 4668
| 653
|
三、推荐程序
1.班级推荐。各毕业班级辅导员依据本通知精神,组织召开评优评奖小组会议,实名票决产生本班级推荐对象报学院。
2.学院评选。各学院对班级推荐对象进行统一考核,着重考核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在考核基础上,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
3.学校审核。学生工作处组织人员对各学院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拟定“优秀毕业生”初步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确定。
四、材料报送
1.《阜阳师范学院2015年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和《阜阳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请于12月3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学生工作处,同时提交电子版。联系人:李方,电话:2593176。
2.以推荐优秀毕业生姓名命名的1寸照片电子版和情况简介(80字以内电子文档),简介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政治面貌、职务、获奖情况(例如:张三,男,22岁,汉族,阜阳市人,中共党员,班长,获国家奖学金1次、校自胜奖学金1次、校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2次,校三好学生2次、优秀学生干部1次),请于12月3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送招生就业处,联系人:徐朝东,电话:2593116。
五、有关说明
1.评选“优秀毕业生”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在评选过程中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要求,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宁缺毋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2.被评为2015年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毕业前如有违纪、学习成绩不及格或派遣阶段表现较差等行为,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资格。
附件:1.阜阳师范学院2015年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阜阳师范学院2015年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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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 阜阳师范学院2015年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附件:附件2 阜阳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