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2015〕11号
各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第二届“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的通知》(皖教秘〔2015〕179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受助学生优秀典型选树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原则上为2007年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以来享受过国家资助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二、推荐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2.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三、推荐名额
严格标准、确保质量、优中选优,每学院推荐“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2名。
四、工作实施
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活动宣传及材料收集(4月20日-5月25日)
1.各学院自通知下发之日起,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并以此为契机,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成效及在国家资助支持下励志成长成才的优秀学生事迹。
2.各学院按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报。被推荐学生填写《安徽省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申报表》(见附件1),并附个人事迹书面材料一份(详细要求见附件2)、个人相关照片(详细要求见附件3)。
3.各学院于5月26日前将推荐学生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报至学生工作处(联系人:李方,电话:2593176)。
第二阶段:学校推荐(5月27日-29日)
由学校组织人员从各学院报送的候选人中推荐出2名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上报省教育厅参加全省评选。
第三阶段:成果宣传(6月-12月)
各学院要通过多种渠道深入宣传本单位的优秀学生典型成长成才事例。学校将对各学院推荐的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进行集中宣传:
1.编印《阜阳师范学院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事迹选编》;2.在有关网站开辟专栏进行宣传。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严格评选,确保推荐工作公平公正;通过优秀典型选树,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引导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
附件:1.安徽省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申报表
2.学生个人事迹书面材料要求
3.递交照片要求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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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安徽省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申报表.doc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附件:附件2:学生个人事迹书面材料要求.doc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附件:附件3:递交照片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