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2015〕41号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总结辅导员工作经验,展示辅导员工作成果,提升辅导员理论研究水平,推进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全校专兼职辅导员及学生工作人员完成的未公开发表的论文。
二、报送要求
1.论文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观点正确,主题鲜明。
2.论文必须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紧密相关,应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3.论文要有所创新,有独特见解;内容丰富,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文风朴实;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
4.每人以第一作者身份限报2篇。
三、评选程序
1.论文申报:各学院参评论文需经所在单位审核后集中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2.推荐参评:各学院将参评论文连同《2015年度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附件)纸质和电子版于11月16日前,统一交至学生工作处(联系人:李方,电话:2593176)。
4.专家评审:学生工作部(处)将组织专家对参评论文进行评审。
5.公布结果:论文评审结果将在学生工作处网页上公示后,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布。
6.奖项设置:根据参评论文数量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600元、400元的奖励。
四、相关说明
1.对已经提交参评全省2015年度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学〔2015〕36号文件)的,将视为参选本次评选的论文。
2.学生工作处将对参选论文进行查重,一经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取消评选资格。
3.学生工作处将择优对参选论文进行汇编成册。
附件:2015年度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201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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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5年度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