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2016〕41号
各学院: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集中专项教育工作的通知》(皖教思秘政〔2016〕88号)要求,请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集中专项教育工作的通知》(见附件)精神,安排辅导员以班级为单位在本学期第8、9周之内,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集中开展一次专题教育活动,并于10月31日前将本学院的工作具体落实以及相关经验做法等情况书面和电子版报至学生工作处(联系人:李方,电话:2593176)。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集中专项教育工作的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0月17日
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集中专项教育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