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奖学金的发放需教育部审批,待审批文件下发后发放,最迟12月底。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学生减免学费的发放需安徽省教育厅审批,待审批文件下发后发放,最迟11月底。
3.国开行助学贷款,据了解将于11月底转到学校账户,贷款扣除学费后的余额预计12月中旬发放。
4.农信社助学贷款,8月份至10月份的贷款余额财务处已通过校园卡打开方式发放,11月份贷款余额预计12月中旬发放。
5.校内各项资助(含校长奖学金、自胜奖学金、三好学生标兵奖励、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勤工助学补助),正在走财务报账流程,预计月底前到账。
特别提示:以上奖助资金和学费余额,学校将通过校园卡打卡方式统一发放,请注意查收。各位同学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如有丢失请立即补办并到卡管中心激活,不需要到相关部门登记。届时由于银行卡号等信息变更导致费用没有及时发放的,学生工作处会再次通过系统调取新的账号进行发放,请耐心等待。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