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2017〕42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推进学生“勤行工程”,涵养“敦品励学、明辨笃行”优良学风,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和良好行为习惯,强健体魄,磨练意志,现就做好2017级本科学生早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早操时间
从2017年10月30日起,正常上课期间周一到周五早晨7:00(国家法定节假日、规定休息日、恶劣天气除外),广播站提前20分钟播放音乐,各学院提前10分钟集合整队。
二、早操内容
第九套广播体操(两遍,音乐由校广播站统一播放)。
三、早操地点
西湖校区(各学院具体位置见附件1,音乐舞蹈学院自行组织)。
四、其它说明
1.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为本学院早操工作负责人,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具体负责本学院早操工作的组织落实。
2.2017级各班级辅导员要切实做好学生的宣传、动员和教育工作,引导学生认识早操活动对于增强体质、磨炼意志、健康身心的重要作用,增强学生参加早操活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3.为确保早操活动顺利开展,10月30、31日、11月1日三天,各学院早操负责人,2017级各班级辅导员、辅导员工作助理要全部到现场组织、检查、督促学生开展早操活动,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将存在问题、整改建议、好的经验和做法于11月2日前书面报学生工作处(联系人:李方)。
4.2017级本科学生早操工作的检查督促和评比奖励,参照《关于组织2016级学生开展早操活动的通知》(校学〔2016〕33号)执行。
5.2017级普通专升本学生可不参加早操活动。
附件:1.各学院早操位置分布图
2.班级早操出勤表
3.学院早操出勤表
4.学校早操出勤抽查表
学生工作处
2017年10月23日
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附件:附件1:各学院早操位置分布图.xls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附件:附件2:班级早操出勤表.xls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附件:附件3:学院早操出勤表.xls请点击图标下载浏览:
附件:附件4:学校早操出勤抽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