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生勤工助学工作,积极发挥学生资助的育人功能,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勤工助学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我校2021-2022学年勤工助学设岗总数参照上学年设岗总数和本学年净增在校生数,按比例进行核算。其中,各行政教辅部门勤工助学用工总数保持不变,各二级学院勤工助学用工总数根据净增在校生数按比例进行核算调整。各用工单位岗位指标分配详见《阜阳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指标分配一览表》(附件1)。
二、薪资标准
根据《阜阳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勤工助学实施办法》(校学〔2019〕22号)第六章第十九条之规定,勤工助学固定岗位以每月40个工时的酬金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计酬基准,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折算学生酬金。阜阳市颍州区2021年城乡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7704元(每人每月642元)。按此标准测算,我校2021-2022学年勤工助学岗位薪资标准为每工时16.05元。
三、申请条件
(一)勤工助学学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校纪校规,思想品德好;
2.学习刻苦认真、成绩较好;
3.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4.服从用工单位管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安排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1.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影响期未解除者;
2.上学期有两门课程以上(含两门)考试不及格者;
3.上学期因工作不认真,被用人单位辞退者;
4.曾安排勤工助学岗位,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者。
(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优先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四、续聘办法
(一)续聘条件
除满足参加勤工助学学生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上一学年勤工助学岗位工作考核合格;
2.续聘对象以二年级学生为主、三年级学生为辅,四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再续聘。
(二)续聘人数
续聘人数原则上控制在用工单位勤工助学岗位总数的50%之内。
(三)续聘流程
1.学生本人申请。有意愿参加本人上一学年勤工助学岗位续聘工作的学生,填写《阜阳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附件2),报送至原用工单位。
2.用工单位续聘。经用工单位同意,申请人于9月6日起试用2周并考核合格后,由用工单位与申请人签订《阜阳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勤工助学协议书》(附件3),于2021年9月23日前将《阜阳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续聘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纸质版及附件3报送至学生工作处。
(四)上岗时间
续聘人员上岗时间自用工单位与申请人签订协议书之日起计算,试用期待遇参照正式上岗待遇执行。
五、空岗选聘办法
(一)选聘条件
原则上以一年级、二年级学生为主,且满足参加勤工助学学生基本条件。
(二)选聘指标
用工单位空岗选聘指标为单位勤工助学岗位总数减去续聘指标后的剩余岗位数。
(三)选聘方式
空岗选聘方式实行用工单位和学生双向选择,具体选聘方式如下:
1.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开展本学院勤工助学岗位选聘工作,选聘结果报学校备案。
2.行政教辅部门可选择由学生工作处协助或自行组织开展选聘工作,选聘结果报学校备案。
(四)选聘流程
1.发布选聘需求。行政教辅部门于2021年9月13日将《阜阳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本科生勤工助学空岗选聘统计表》(附件5)报送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统一发布空岗选聘通知。自行组织开展选聘工作的行政教辅部门和二级学院也需公开面向学生发布选聘通知和附件5。
2.学生本人申请。有意愿参加空岗选聘工作的学生,填写《阜阳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附件2),于2021年10月9日前报送至西湖校区正行楼一楼103室学生工作处大学生事务中心。参加用工单位自行组织空岗选聘的,直接将附件2报送至用工单位。
3.用工单位选聘。经用工单位同意,申请人于10月15日起试用2周并考核合格后,由用工单位与申请人签订《阜阳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勤工助学协议书》(附件3),于2021年10月21日前将《阜阳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空岗选聘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纸质版及附件3报送至学生工作处。
(四)上岗时间
空岗选聘人员上岗时间自用工单位与申请人签订协议书之日起计算,试用期待遇参照正式上岗待遇执行。
六、工作要求及相关说明
1.用工单位需加强对聘用学生的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和日常考核管理。
2.为将有限的勤工助学工作岗位惠及更多学生,每名学生同时只能承担一份勤工助学工作。凡一人在多岗从事勤工助学工作的,学校不予认可且不予重复计算薪酬。
3.试用期考核合格的学生,学校统一发布聘用公告;凡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按照学生实际工作量发放薪酬并中止聘用程序。
4.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勤工助学工作,所有勤工助学岗纳入到学校统一管理、统一考核并统一发放薪酬。凡事先未经学生处同意并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的勤工助学岗位,学校将不予认定且不得从学校学生资助经费中支出相关薪酬。
5.本着学生资助经费严格管理、界限清晰的原则,不得以参加勤工助学工作为依据将学生认定为学生干部身份,勤工助学工作经历不作为各类评奖评价中享受学生干部待遇的认定条件;担任学生干部及各类社团和组织成员的工作经历,不得视为勤工助学工作经历,不享受勤工助学相关薪酬待遇;参加各类学科竞赛、专业实践、社会实践、自我教育管理服务、公益服务或志愿活动等工作经历,不得视为勤工助学工作经历,不享受勤工助学相关薪酬待遇。
学生处联系人:李山衫,联系电话:2595176。
附件:
1.阜阳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指标分配一览表
2.阜阳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
3.阜阳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勤工助学协议书
4.阜阳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续聘学生信息汇总表
5.阜阳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本科生勤工助学空岗选聘统计表
6.阜阳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空岗选聘学生信息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