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2021〕76号
各学院:
心理育人是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素养、促进其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的教育,是高校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辅导员工作的重要内容。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和《“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建设要求和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树牢“大思政”“大心理”育人观,构建“四个贯通”体系,助力辅导员有效提升大学生心理健康品质,积极推进我校心理服务体系构建,更好地服务于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现就组织开展2021年第三期辅导员职业能力发展研习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观看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主题培训视频;
2.辅导员约谈潜在心理危机学生技能培训;
3.辅导员分组研讨并交流。
二、活动形式
视频学习、主题培训、分组研习。
三、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11日18:30。
四、参加人员
全体2021级学生专兼职辅导员(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参训者,需学院党委<总支>出示证明材料)。
五、活动地点
西湖校区正行楼604室。
六、其它
请各学院将参会辅导员名单于11月10日下午17点前报送学生处。联系人:段姗姗,联系电话:2591516。
附件1:潜在心理危机学生约谈流程
附件2:学生心理危机排查约谈记录表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