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资助育人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问题,根据我校《关于印发<阜阳师范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阜阳师范大学学费减免实施办法><阜阳师范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实施办法>和<阜阳师范大学新生临时生活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校学〔2020〕9号)精神,现就做好2021-2022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指标分配
1.孤儿学生学费减免
学校对孤儿学生实行学费全额减免(不包括住宿费、教材费等其它费用),不设指标限制,具体费用按孤儿在校本科生学费据实结算。
2.其他贫困生学费减免
由于我校2021-2022学年在校生总人数较上一学年净增2445人(净增比13%),经2021年12月2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本学年学费减免资金总额在25万元的基础上,同比上浮13%,上浮后总金额为28.3万元。学费减免标准仍按照2000元、1000元两档执行。各学院指标分配详见《2021-2022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指标分配表》(附件1)。
二、其它说明
1.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校学〔2020〕9号文件规定,认真做好此次学费减免工作,组织学费减免对象(包括孤儿学生)填写《阜阳师范大学本科生学费减免审批表》(附件2),并汇总填报《阜阳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学本科生学费减免汇总表》(附件3)。
2.学费已缴齐的学生,减免学费款直接打入其个人校园银行卡账户。学费尚未缴齐的学生,减免学费款由财务处结合其欠费情况进行结算。
3.请各学院于12月12日前将附件2、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汇总表交至学生工作处,联系人:李山衫,电话:2595176。
附件:1.2021-2022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指标分配表
2.阜阳师范大学本科生学费减免审批表
3.阜阳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学本科生学费减免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