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2022〕12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进一步引导我校优秀学生深入社会、回报社会,锻炼大学生的组织和实践能力,不断提升资助育人工作实效,根据《关于聘任赵格格等57名同学为2021年度“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学〔2021〕12号)文件要求,现就2021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考核与2022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选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考核工作
(一)院级考核推荐
1.学生提交考核材料。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向所在学院提交工作总结报告(或调研报告)、相关照片、新闻报道等材料;
2.学院考核推荐。所在学院对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凡学院考核合格的宣传大使,经学生主动申请,学校将予续聘。
3.上报相关材料。各学院于3月22日前将《阜阳师范大学2021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考核汇总表》(附件1)及表现优秀的宣传大使(个人或团队)推荐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参加学校先进评选。
(二)校级先进评选
1.评选指标
学校共评选10名优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个人或团队),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2.评选方式
参评宣传大使以PPT演示的方式进行汇报,汇报时间在5-8分钟。由评委结合申报材料和PPT汇报情况进行现场打分。
评选时间另行通知。
二、2022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选聘工作
(一)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2.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
3.熟悉国家、省和学校相关资助政策,语言表达能力强,乐于奉献,在同学中有感召力和示范性;
4.身心健康,责任心强,能胜任工作。
(二)选聘数量
每学院至少2名。
(三)宣传方式
1.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利用寒暑假,结合“三下乡”、“资助家访”等工作,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反馈走访情况。
2.开展送政策回母校活动。利用寒暑假,回到家乡、回到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讲述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扶下勤奋学习、健康成长的励志故事,帮助他们彻底扫除经济上的顾虑。
3.开展公益服务活动。高考招生录取期间,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县资助中心处理日常性工作,向大学新生介绍“绿色通道”“国家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
4.开展常态化宣传。在校期间,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歌曲、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凭借微信、微博、论坛、网页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四)其它说明
1.高度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选聘工作,将其作为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要抓手,充分调动全体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的积极性,倡议并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让受聘学生常发声、发好声,真正成为资助政策的宣传者、励志典型的示范者。
2.做实做细。可以“学生资助宣传大使”为主体,鼓励其他受助学生积极参与,组建学生资助宣传队伍,积极开展各项资助宣传活动;要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结合学生和所在家乡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有重点地开展工作。活动结束后,需提交活动总结报告(或调研报告)、相关照片、新闻报道等材料。
3.注重激励。“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选聘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同时开展考核与先进评选工作。对考核合格的宣传大使可以续聘;对表现优秀的宣传大使,给予表彰及奖励。
4.报送材料。各学院要组织学生规范填报《阜阳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表》(附件2),并汇总学生信息填报《阜阳师范大学2022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选聘汇总表》(附件3),于3月22日前将附件2、附件3纸质及电子版交至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将对审核通过的“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颁发聘书,并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联系人:李山衫,联系电话:2595176,邮箱:1354699831@qq.com。
附件:1.阜阳师范大学2021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考核汇总表
2.阜阳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报名表
3.阜阳师范大学2022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选聘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2年3月11日